元杂剧、南戏和传奇
“杂剧”最早见于唐代,兴起于唐末,“杂剧”泛指歌舞以外诸如杂技等各色节目。到了宋代,“杂剧”逐渐成为一种新的表演形式的专称,这一新形式包括歌舞、音乐、调笑、杂技,分为三段:第一段称为“艳段”,表演内容为日常生活中的俗事,作为正式部分的引子;第二段称为“正本”,是主要部分,表演故事、说唱或舞蹈;第三段叫“散段”,也叫杂扮、杂旺、技和,表演滑稽、调笑,或间有杂技。三段各有内容却互不连贯。到宋代,“杂剧”已经表现出很高的综合性,有了“旦”(女角)、“孤”(常扮作官的)、“末”等多种角色,演唱时用鼓、板伴奏,其唱腔与伴奏音乐,如《伊州》、《梁州》、《六么》等则取自歌舞大曲,《啄木儿》、《黄莺儿》等则取自民间曲子、唱赚、诸宫调等乐种,但是它们已经全是经过加工、能够符合角色及剧情需要的戏曲音乐了。南宋时代,北方在金的统治下,杂剧仍向前发展,这一时期它又称为“院本”,元杂剧就是在金院本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元杂剧的形成与兴起,与政治、经济和戏曲艺术本身的诸多因素密切相关。元朝中后期,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空前激烈,不少富于反抗性的剧目应运而生;大都、真定、平阳等北方都市工商业的发展,为元杂剧的演出提供了物质条件和群众基础;随着都市的繁荣,特别是宋代众多的勾栏瓦舍,容纳了各种形式和品位的艺术在一起演出,更有利于戏曲的发展和成长。众所周知,金院本为元杂剧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元杂剧继承了金院本的舞台演出形式,由上、下场门出入,确定了中国戏曲独有的上下场连场形式;元杂剧在体制上一般由四折组成一本,在金院本角色分行的基础上,演剧角色扩充为旦、末、外、净、杂,而旦、末的分行更细,以正旦、正末主唱,净仍保存着插科打诨的特色;元杂剧发展了金院本的表演技艺,如武行的筋斗、花面角色的打诨等,大大提高了演出质量和观赏性;元杂剧在面部化妆和服饰上与金院本几乎一致。在音乐上,元杂剧的一折只采用一个宫调,不相重复,正末主唱的称“末本”,正旦主唱的称“旦本”。元杂剧的剧本一般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在戏剧冲突中刻画人物形象。剧本的唱词多表现人物在特定场景中的思想情绪,甚至直接透露作者的心声,具有强烈的抒情性。这一点,构成了中国戏剧文学的特色。
杂剧和盛行于江南的南戏,交汇互补,相互吸取养分,共同推动了元代戏曲走向成熟。
南戏是北宋宣和年间(1119~1125年)在浙东永嘉(今温州)一带的民歌、曲子的基础上发展成的一种民间戏曲,又称“永嘉杂剧”或“戏文”,后来它进一步吸收了唱赚、诸宫调及杂剧的新滋养,于南宋绍熙年间(1190~1194年)在杭州风行一时,宋末又传到苏州一带。宋代的南戏生活气息很浓厚,充分表达出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其剧目无论是民间传说或时事轶闻,一般都有强烈的战斗性。
元代初期,南戏与南方人民一样受到歧视,但这并没有阻止它的发展,它仍然盛行,而且还出现了一些优秀的演员和剧作家,创作并演出了大量具有进步思想和很高艺术价值的剧本。
南戏与元杂剧不同,其音乐由五声音阶构成,风格流利婉转,与用七声音阶的风格比较刚劲的杂剧(北曲)有很大差异;其剧本可长可短,所用的只曲与套曲也可多可少,不受一折一个宫调的限制,可以随时转换宫调;其套曲的形式以缠令为最常用,而且各曲之间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方式,此外,还运用了“前腔换头”、“集曲”、“南北合套”等形式。
在唐代,文言小说被称为“传奇”。宋元时期,曾用“传奇”指称诸宫调等说唱艺术以及南戏、杂剧。明代以后,“传奇”则成为在宋元南戏的基础上吸收北杂剧的优点而发展起来的盛行于明代的以演唱南曲为主的长篇戏曲的专称。明代传奇没有长短的限制,分出并标出目,也就是说,出数不限,一般都是三五十出的长篇,短者也可不过二十出,类似于早期南戏的“题目开场”。传奇的开端通常有“家门”(一般作为第一出),由副末上场,用一二曲讲明作剧宗旨和剧情大意。早期南戏没有严格的宫调要求,唱曲次序只需用声相邻即可,明传奇以南曲为主,兼用北曲,曲调也较南戏多有增加,并逐步形成了按宫调联套的南曲体系;乐器伴奏发展到箫管、弦索与鼓板相结合;角色分工更趋专业化,南戏分“生”、“旦”、“外”、“贴(旦)”、“丑”、“净”、“末”,传奇又分出“小生”、“小末”和“小外”、“小旦”等。它在艺术形式上与宋元南戏大略相同而表现得更加成熟、丰富、细密和规范化。
元芳,你怎么看?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