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欣赏的社会关系
在中国社会文化历史中,戏曲艺术的社会地位很低的,从事戏曲表演的艺人被视为社会身份最为卑贱的,这是因为在中国古代社会,戏曲艺术从来不被正统文化所承认和接纳。它更多的时候只是被视为一种娱乐活动,与正统诗词歌赋在文化地位上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戏曲作为一种情感教化的艺术,经常被指责为伤风败俗或诲淫诲盗,社会对戏曲表演的接受也是复杂的。
在古代社会,戏曲表演与欣赏长期以来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宫廷以及达官贵人、富豪的府第内进行的演出,另一种则是在勾栏瓦舍之类场所进行的商业性质的演出。这两种演出方式的长期存在,直接影响和决定了中国戏曲欣赏的两种不同境遇。在中国古代,从先秦开始就长期存在宫廷蓄养优伶的制度,到后来设立教坊,更进一步扩大了宫内优伶的规模。作为皇家御用的艺术表演团体,教坊在起初具有很强的封闭性,直到宋代才有所改变。宫廷表演和文人达士的欣赏方式和欣赏趣味对戏曲艺术表演方式和内容的发展演变有很大的影响,比如在宫廷,皇帝在观赏演出的时候不可能全神贯注于表演内容,也没有人敢要求他的欣赏态度,身边的随从也不可能把注意力全部放在对表演的欣赏活动上。鉴于身份高贵的欣赏者的时间和精力要求,很可能往往抽出一本戏曲中最为精彩的一折或者一出。这种欣赏方式对后来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后来的堂会就是这种演出形式的延续。在南宋,教坊制度曾经一度被废除,导致两种演出样式的合流,对戏曲艺术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民间,勾栏瓦舍里进行的戏曲表演活动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戏曲欣赏,因为这些地方最初都是以喝茶饮酒为主,戏曲表演只是作为附属而存在,后来,渐渐地成为以观赏表演为主。但是即使在这里,艺人的地位仍然很低,更多的时候被人们视为与娼妓同流。在这类演出活动中,民众趣味与商业性对戏曲艺术产生了重大影响。我们知道,勾栏瓦舍是非常综合的演艺娱乐场所,这种开放性的演出活动也是由观众的趣味和要求所决定的,对戏曲艺术形式的形成和完善起到不可估量的影响。
在乡村,戏曲演出多与宗庙祭祀活动有关,所以有些地方称其为庙会。乡村的戏曲表演的意义重在一种集体的集会和交流活动,由于这种活动的长期性和反复性,逐渐培养了民众的戏曲趣味和热情,使得演出从祭祀活动中凸显甚至脱离出来。在乡村,开放的演剧方式使表演的意义不仅仅限于被观赏,更多的人的兴趣集中在这种公众性聚会上,这种松散的观演关系对中国戏曲长期形成其特殊的表现手段无不具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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