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无哀乐
“声无哀乐”是三国时曹魏文学家、音乐家、思想家,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在他的音乐美学论著《声无哀乐论》中提出的观点,这是他音乐思想的基本点。
《声无哀乐论》全文约7000字,通过“秦客”和“东野主人”的八次论辩来阐述“声无哀乐”的论点。这个论点用嵇康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心之与声,明为二物”,“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系于声音”。也就是说,音乐是客观的存在,而情感是主观的存在,两者并无因果关系。音乐主要是好不好、美不美,和人的哀或乐无关;人的哀或乐主要是人有所感受,进而表达出来,和音乐并没有直接关系。
从“秦客”和“东野主人”的论辩中可以看出,嵇康的这种论点与汉、魏时期源于儒家思想的庸俗音乐观点是相针对的。当时的统治者从儒家“治乱在政而声音应之”的观点出发,把音乐简单化为各种声音,并主观地赋予这些声音以意义,认为能从各种声音中知晓人情和事物。《声无哀乐论》中“秦客”的诘难说道:颜渊听到鲁国有人在早晨哭泣的声音就知道哭泣者有生离的痛苦;介葛卢听到牛叫声就知道这头牛的三条小牛犊都已做了牺牲(祭品);师旷通过吹律(律管)时的声音就能知道楚国的军队必定打败仗;羊舌子容的母亲听到婴儿的哭声就能知道这孩子长大了要败家,如此等等。这就是要把表现一定思想感情的音乐还原为各种简单的声音,用它来起到占卜的作用。从“秦客”的反复诘难来看,其总的精神至少也是认为音乐不必通过对人的潜移默化,就可以直接成为一种统治人民的手段,和政治起到同样的作用。这种思想显然没有认识到,音乐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手段,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才能作用于社会生活以及人的思想。
嵇康的“声无哀乐”实际上就是要坚持音乐的艺术性,坚持音乐对人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与此同时,《声无哀乐论》也提出了一些音乐美学中的重要问题,比如,音乐的创作、演奏和欣赏的关系;情感表达方式的多样性和音乐表现方式的多样性之间的关系;音乐创作和即兴演奏的关系;演奏者和乐器的关系;音乐欣赏和条件反射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总的来说就是如何评价音乐效果,也就是如何看待音乐的社会功能的问题。嵇康的音乐思想在中国艺术史上有创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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