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昌硕的书法

吴昌硕在一首题《何子贞太史书册》的诗中这样自述:
 
我书疲茶乌足数,劈所不正吴刚斧。曾读百汉碑,曾抱十石鼓;纵入今人眼,输却万万古。不能自解何肺腑,安得子云参也鲁?强抱篆隶作狂草,素师蕉叶临无稿。
 
这里,“曾读百汉碑,曾抱十石鼓”和“强抱篆隶作狂草”这几句话,概括地说明了他自己书法上的特点。
 
他于书法用功亦极勤。早年在家乡时,家贫无力购买足够的纸笔,就在檐前一块大砖石上用败笔蘸清水习大楷。每天清晨认真摹写,接连几个小时,从不间断。
 
他学楷书,起初从颜鲁公入手,后又学钟繇,打下坚实的基础,然后进而习隶。在隶书方面,他早期以临摹“汉祀三公山碑”为主,后来广泛地观摩了大量的汉碑拓本,又从中选出“嵩山石刻”“张公方碑”“石门颂”等数种,经常用功临摹;同时也或多或少受到杨(藐翁)、邓(顽伯)、吴(让之)诸家笔法的影响。
 
中年以后,他在博览大批金石文物原件和拓本的基础上,择定“石鼓文”作为临摹的主要对象。其后数十年间,他就在这一方面锲而不舍,持续不断地深入钻研。他在晚岁曾这样自述:“卅年学书欠古拙,遁入猎碣成碔砆。敢云意造本无法,老态不中坡仙奴。”(“刘访渠(泽源)检其师沈石翁手书兰亭书谱索题”)
 
他虽多年寝馈于“石鼓”,但并不以刻意模仿徒求形似为满足,他竭力设法搜集宋明各代的精致拓本,朝夕反复观摩,深入地领会它的精神气质,再参以秦权量、琅琊台刻石、泰山刻石和李斯峄山碑等的体势笔意,因此,写出来的石鼓文字凝练遒劲,貌拙气酣,且能自出新意,形成一种迥异于他人的独特风格。六十岁以后所作尤精,寓妩媚于奇倔之中,圆熟精悍,刚柔并济,更为当世所重。有人说他所写的石鼓文字的最大长处在于:一幅有一幅的境界,能使人感到“熟中有生”,而不是一味甜熟,千篇一律。这种说法是有一定根据的。他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和他那种不断探索、不断突破、不断创新的精神分不开的。
 
吴昌硕于行书初学王铎,后冶欧阳询与米芾于一炉,刚健秀拔,自创一格。
 
晚年,他常以作篆隶笔法作狂草,笔势奔驰,苍劲雄浑,随兴所至,不拘成法。有些人认为这样的草书最易摹仿,其实这种书法如果不经过长期艰苦的磨炼,不扎下深厚坚实的根底,欲期一蹴而就,那是不可能的事。事实上他也曾踏踏实实地学习过规行矩步的楷书,从现存的作品中,还可以看到他写的正楷,真是通篇匀整,一笔不苟。直到七八十岁高年,他还为人作工楷扇面,写来严毅精纯,全神贯注。他自谓“学钟太傅三十年”,实在并非夸张。
 
他生前遇到有人向他请教执笔要诀时,总是授以八个字,即:指实掌虚,悬腕中锋。这是他自己从实际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只有掌握了这四个要领,才能以腕运笔,使通身之力奔集于腕指之间,笔力自然沉着而有劲。
 
写字和刻印一样,必须讲求章法。一幅书法作品应当成为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字与字、行与行之间必须相互呼应、相互映衬,并且要预留适当的“布白”,否则就会陷于局促拥挤。布白与文字本身同样重要,应当妥为安排。落笔之前要从全局出发进行构思布局,对于文字的疏密斜正、错综映带都要经过一番意匠经营,不可草率从事。只有在事先做好充分准备,挥毫之时才能达到一气呵成、无懈可击的境地。
 
他认为学书应自楷书和行书入手,然后再及于隶、篆。学隶书可增笔力,学篆书能习间架。学书除了选定一两种碑帖每天不间断地认真临摹以外,还得广泛地观摩名家书法真迹,欣赏历代碑帖及其他金石文物。同时还得多读书,以增进文学修养。修养到家,书法自然会有进境。他的书法作品传世的很多。其早期和晚期代表作,分别见于上海西泠印社刊行的“苦铁碎金”和商务印书馆刊行的“缶庐近墨”一、二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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