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执笔

这一章谈到怎样执笔,才是正确的执法。
 
关于执笔的方法,自来各家的议论是非常杂乱的。其中最荒谬的是两件事:一件是所谓“拨镫法”的搅不清,一件是“运指”说的行不通。“拨镫法”的名词解释,就是搅不清的事。有人说“镫”就是马镫子。写字的执笔要和人骑马时的踏马镫相似。脚踏在马镫上浅了,就容易转动。手执笔也要浅,才容易拨动。又有人说,镫字就是灯字。写字执笔的方法就和拿了竹签子去拨菜油灯上的灯草一样。所以拨镫法中,有推脱撚拽四种方法,就是拨灯草的方法。用笔写字要和拨灯草一样。又有人说拨镫法是王羲之所以爱鹅的原因。鹅在水中用蹼掌拨水而进,很像拨镫。王羲之写字研究笔法,看了鹅的游水姿势,因而有悟的。试问,这种种说法,有一种能给人一个清楚的执笔概念吗?所谓“运指”乃是说写字的时候,执笔的手指,必须转动。要一支笔在手上不停地转动着,字的笔画才会好。清朝包世臣记载刘墉的写字即是转笔的。“诸城(即刘墉)作书,无论大小,其使笔如舞滚龙。左右盘辟,管随指转;转之甚者,管或坠地。”(《艺舟双楫》)试问,若是手指使得笔不停地转动,那笔毛都被转得扭成了一根绳子,如何还能写字呢?
 
这一类的说法,如若要一一穷究来源,辩驳出错误何在,是需要许多言语的。在这本小册中,不能作这些详尽的辩驳,只有首先请有志书法的朋友,一入手就不要戒绝相信它。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吃了亏再来改,就难了,甚至就不可能了!
 
此外,还有一种世俗的说法。说应该在笔管里装上铅,这样重量增加了,笔力才会增加。又有在笔管上累积铜钱的。必须知道“笔力”的力,不是这样说法。如若不然,叫起重机写字应该比人手写得好!所以这一种说法的荒谬,稍一思索便可识破。但这样的说法也是由来已久了。并且真有一些轻信的人相信它而实行了大吃其亏的。因此,特别请有志书法的朋友,不要相信它。
 
那么,怎样才是正确的执笔法呢?说来异常简单,只是“擫押钩格抵”五个字而已。但这五个字,却是五字真言。请读者仔细看本书所附的执笔图片。今再分别说明如后。
 
1.擫用大指第一节紧贴笔管。力量的方向,由内向外。
 
2.押用食指第一节紧贴笔管。力量的方向,由外向内。这就与大指的力量相对。内外夹持笔管已定。
 
3.钩用中指第一节,次于食指钩住笔管。这样就加强了食指的力量。
 
4.格用无名指指甲稍上的节肉挡着笔管。力量的方向可以说是由右内稍向左外推出。
 
5.抵用小指次于无名指,以发生抵住的用处。这样就加强了无名指的力量。
 
由上面的方法看去,非常明显地看出五指执笔的力量方向是四方八面向着圆心来的。因为笔管是圆的,所以握管的力量必须是从四方八面来的向心力,方能坚牢稳定。大指的力量最大,由内向外,并也微有向左倾斜之势。因之食指和中指的力量由外向内,并也微有向右倾斜之势,恰好和大指的力量是相对的。再加无名指和小指格住抵住的力量,恰好由内稍向左外,足以减杀食指和中指的力量中可能过分向右的多余力量。相反的,食指和中指的力量也足以减杀无名指和小指可能过分向左的倾向。这样实际的力量是从三方面来而共趋于圆心的。对圆形来讲,三方面来的力量足以起四方八面的作用。在这样灵活自然的力量统一在对立的聚集点之中,笔管就夹在一个有弹性的持续圈内,其势非坚牢稳定不可。
 
照以上方法执笔,那右手的形状,从外面看去,从食指到小指是层累相次而下,和大指相会,很像未开的莲花。但从里面看去,手掌和手指连成了一个像蒙古包似的穹窿。总之从外面看是实的,从里面看是虚的。
 
这是执笔的正确方法。最后再叮嘱一句,这是“执”笔的方法。手指的任务是执笔。除了“执”以外,并无其他任务。换句话说,指头执了笔不许乱转。
 
在以前,有一个盛传的故事:书圣王羲之看到他的儿子献之写字,从后冷不防地夺献之的笔,但是夺不去。这或许是一个过分夸张的传说。不过,照上面的方法执笔,要想夺去,却也是不容易的。
 
关于执的方法之外,还须说明的,是执的地位问题,也就是手和笔管的高下比例。以前人有的主张执笔要高,就是执在离笔毛愈远的地方愈好。这名叫“高捉管”。反之,另有些人,却主张“低捉管”。据著者个人的体会,这是不能拘泥的。这须要与笔管的长短,和所写的字,大小之间,自己去测定最合适的尺度。大概字越大,管捉得越高。但对于榜书(写牌匾),今日所用皆是楂斗笔。笔毛既肥而长,笔管自不能不稍短。写的时候,为了切实能掌握重心,右手总是执在“斗”上。这样就反变成大字低捉管了。又有人讲,草书捉管要高。北宋黄伯思说:“笔长不过五寸。作草亦不过三寸。而真行弥近。若不问真草,俱欲聚指管端,乃妄论也。”照他的意思草书可以高捉管,高到笔的全长五分之三的地位。而真书和行书,就应该低一些。但在实际上,草书有时也不一定要这样高,真行也不一定要这样低。这仍和笔的长短和字的大小如何配合有关。谈到如何配合,就必须写字的人自己去测定合适的尺度。尤其要紧的是,这和“悬笔作书”根本相关。根本的关键在能否悬笔作书。能够“悬”,其余就不成问题了。这已出了执笔的范围,留在以后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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