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某种名义做某件事情,为什么叫“打幌子”?

“幌子”在古时候又叫“招幌”“望子”,是店铺或作坊的行业标识,向消费者宣传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品种、特点等商业内容,实质相当于今日的店铺“招牌”。一般是用绸、缎、布类做成的各色旗帜,款式有竖、横、方、三角等形状。
 
悬帜广告、招幌广告在中国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早在两千五百多年前的战国时代就已经出现了。隋唐时期,我国的集市与商业相当繁荣,当时街市上出现了大量肆、店、铺、行,各种买卖活动都非常兴旺,商家为了让自己在激烈竞争中占有优势,纷纷设置幌子来吸引顾客。在唐诗中也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描写,如刘禹锡的诗中便有“城外春风吹酒旗”的句子,杜牧则写得更美了:“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北宋著名的《清明上河图》中,仅仅汴州城东门外附近的十字街口,就有各种商铺悬置的招幌、宣传牌匾三十多件。
 
后来,“幌子”被比喻为进行某种活动时所假借的名义。因此拉牌子、打旗号是“打幌子”,借着、冒充什么的名义、口号是“借幌子”,“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式的虚夸是“装幌子”。
 
但自20世纪初,现代化工业的高速发展冲击了传统的作坊式经营,加之西方的经营方式、店铺装饰方式传入中国,霓虹灯、广告箱等被中国店铺所采用,招牌的广泛使用令“幌子”这一传统宣传工具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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