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监狱

中国古代的监狱名称繁多,在夏朝的时候称圜土,在商朝时叫作圜土、囹圄,在周朝叫作嘉石、司空、圜土、囹圄等,在秦朝时,中央一级的称作廷尉狱,地方一级的叫作郡、县狱。汉代以后多叫作“狱”,明朝开始称“监”,到了清朝,才开始用“监狱”这个合称。在夏朝的时候,圜土就是监狱,是人犯待讯、待质和待决的临时关押场所。到了商朝,继续沿用了监狱制度,此时的监狱已经遍布各地。在秦朝的时候,有了严格周密的监狱管理制度。监狱分为关押未决犯和已决犯两种。在管理方面,除了专门的狱吏看管犯人外,还让轻刑囚徒监管重刑囚徒。囚徒的衣着要统一,有的还要戴刑具,外出服役时有许多限制性的规定。在生活管理和劳动管理方面都有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等级特权制度在监狱管理上有充分的体现,由于身份地位的不同,在监管对待方面有严格的区别。到了唐朝,监狱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监狱组织系统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完备的体系,各级关押不同的罪犯。宋朝的监狱制度基本沿用唐朝的制度但又有变化。一是大理寺狱的存续不稳定,后来由宋哲宗稳定下来;二是御史台狱的地位得到提升;三是地方监狱增多。明朝的监狱组织自中央到地方已经系统化。中央监狱有刑部监狱、都察院监狱、军事监狱、诏狱等;地方上省、府、州、县都设有监狱,管理监狱的是各级的长官。清朝的监狱体制基本同明朝,总管监狱的是刑部下面的提牢厅。清朝除中央、地方系统设置监狱外,还设有多种特殊监狱。各级司狱官和与行政兼职管狱官相结合,形成了严密的监狱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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