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政之大分: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贤不肖不杂,则英杰至,是非不乱,则国家治。若是,名声日闻,天下愿,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 凡听:威严猛厉,而不好假道人,则下畏恐而不亲,周闭而不竭。若是,则大事殆乎弛,小事殆乎遂。和解调通,好假道人,而无所凝止之,则奸言并至,尝试之说锋起。若是,则听大事烦,是又伤之也。故法而不议,则法之所不至者必废。职而不通,则职之所不及者必队。故法而议,职而通,无隐谋,无遗善,而百事无过,非君子莫能。故公平者,听之衡也;中和者,听之绳也。其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听之尽也。偏党而不经,听之辟也。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传曰:“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此之谓也。
本段为《荀子》:王制篇 第九
【原文】
听政之大分①: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贤不肖不杂,则英杰至,是非不乱,则国家治。若是,名声日闻,天下愿,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
凡听:威严猛厉,而不好假②道人,则下畏恐而不亲,周闭而不竭。若是,则大事殆乎弛,小事殆乎遂③。和解调通,好假道人,而无所凝止之,则奸言并至,尝试之说锋④起。若是,则听大事烦,是又伤之也。故法而不议,⑤则法之所不至者必废。职而不通,则职之所不及者必队。故法而议,职而通,无隐谋,无遗善,而百事无过,非君子莫能。故公平者,听之衡也;中和者,听之绳也。其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听之尽也。偏党而不经,听之辟⑥也。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传曰:“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此之谓也。
【注释】
① 大分:纲要。
② 假:宽容。
③ 遂:通“坠”。
④ 锋:通“蜂”。
⑤ 法而不议:另作“法法而不议”。
⑥ 辟:通“僻”,邪僻。
【翻译】
听取政治意见的纲要:由善意而来的意见,要以礼对待,由恶意而来的意见,要以刑罚对待。把这两者分别出来,贤人和不肖人就不会混杂,对和错不会混乱。贤人和不肖人不混杂,有英才杰出的人就会来到,对错不混乱,国家就能治理。如果做到这样,王者的名声会愈来愈响,天下人向往,法令能施行,禁制能停止,王者的政治事业就完成了。
凡是听取意见的要注意:威严猛烈而不喜欢宽容听从人的人,下面的人会畏惧而不亲近,隐瞒真相而不尽情说出。如果是这样的话,大事就会废弛,小事也会坠失而败。亲和宽松调适通顺的人,喜欢宽容听从别人而没有止限,奸邪言论就会出现,试探说法就会蜂拥而起。如果是这样,要听取大量意见,事情又繁琐,就会伤害王者施政了。如果有法制而不作议论,法制没有包括的范围就一定被废弃。有职业而不能贯通到其他职业,职业所不包括的就一定衰落。所以要做到有法制又要有议论,有职业又要贯通到其他职业,没有隐藏的计谋,没有遗漏的善事,百样事情都没有过错,不是君子是不能做到的。能做到公平,就是听意见而能衡量,做到中和,就是听意见而有准绳。有法制就实行法制,没有法制就由同类情况推理,就是想尽办法听意见。偏向一方而不行正道,就是邪僻的听意见。有良好法制而国家仍有混乱,这情况是有的。有君子为王者而仍有混乱,自古至今,就未曾听见过。古书说:治世由君子产生,乱世由小人产生。就是这个意思。
【解读】
荀子说听政之道,有用刑和用礼对待两种方式,一方面继承儒家重视的礼,一方面也会使用法家的刑罚。荀子说应“法而议”,“职而通”,可见荀子重视法,但也重视补救法制不及的议论,又重视贯通各职业,但这只有君子能够做到。这即是人治和法治两者都重视的意思。可见荀子继承儒家圣王之治的传统,但较之前的儒家更重视法治。现代政治也常有人治和法治的争论,荀子的看法也可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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