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章曰:“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居於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本句为《孟子》:滕文公章句下凡十章
【原文】
匡章1曰:“陈仲子2岂不诚廉士哉?居於陵3,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4;匍匐往,将5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6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7,下饮黄泉8。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9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译文】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真是个廉洁之士吗?住在於陵,三天没吃东西,耳朵听不见了,眼睛看不见了。井边上有棵李树,已被金龟子吃掉了它一半多果实;他爬过去,摘下来吃,咽了几口,耳朵才听见,眼睛才看见。”
孟子说:“在齐国人士中,我一定要把仲子当作杰出者。但是,他怎么能真做到廉洁?要推广他的这种‘操守’,那只有把人变成蚯蚓才行。那蚯蚓,吃着地面上的干土,喝着地底下的黄泉水〔,算是廉洁到极点了〕。但仲子所住的房屋,是伯夷所盖的呢,还是盗跖所盖的?他所吃的谷米,是伯夷所种的呢,还是盗跖所种的?这个却是不知道的。”
【注释】
(1)匡章:齐人,孟子的朋友;为齐将,率兵御秦,大败之;又曾统兵取燕。
(2)陈仲子:也就是“於陵仲子”。
(3)於陵:当在今山东邹平东南,距临淄约二百里;於,音wū。
(4)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井上,井边;李,指李树,不是指李子;螬,蛴螬,金龟子。逢彬按,“李”原有两解:李树、李子。《孟子译注》倾向于后一解释,但以解为李树较妥。a.先秦典籍中出现的“桃”“李”“梅”等等,特别是当下文出现“实”(果实)时,都是指桃树、李树、梅树等。如:“摽有梅,其实七兮。”(《诗经·召南·摽有梅》)b.若此“李”指李实,则此句当为“井上有李,螬食之过半矣”。“有”的宾语,在下句再度出现时,一般以代词“之”指代。如:“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孟子·告子上》)参见杨逢彬《论语新注新译》4.9《考证》。
(5)将:拿着。
(6)巨擘:大拇指,比喻优秀、杰出者。
(7)槁壤:干土;槁,音gǎo,草木干枯。
(8)黄泉:地下的泉水。
(9)盗跖:柳下惠的兄弟,也是春秋时有名的大盗;跖,音zh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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