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且吾所以知天之爱民之厚者,不止此而已矣。曰: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得天之赏者有之;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罚者亦有矣。夫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得天之赏者,谁也?曰:若昔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是也。尧、舜、禹、汤、文、武,焉所从事?曰:从事“兼”,不从事“别”。兼者,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乱小家,强不劫弱,众不暴寡,诈不谋愚,贵不傲贱;观其事,上利乎天,中利乎鬼,下利乎人,三利无所不利,是谓天德。聚敛之美名而加之焉,曰:“此仁也,义也。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得天之赏者也。”不止此而已,书于竹帛,镂之金石,琢之槃盂,传遗后世子孙,曰:“将何以为?将以识夫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得天之赏者也。”《皇矣》道之曰:“帝谓,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①,不长夏以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帝善其顺法则也,故举殷以赏之,使贵为天子,富有,名誉至今不息。故夫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得天之赏者,既可得留②而已。
夫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罚者,谁也?曰:若昔者三代暴王桀、纣、幽、厉者是也。桀、纣、幽、厉,焉所从事?曰:从事别,不从事兼。别者,处大国则攻小国,处大家则乱小家,强劫弱,众暴寡,诈谋愚,贵傲贱;观其事,上不利乎天,中不利乎鬼,下不利乎人,三不利无所利,是谓天贼。聚敛天下之丑名而加之焉,曰:“此非仁也、非义也。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罚者也。”不止此而已,又书其事于竹帛,镂之金石,琢之槃盂,传遗后世子孙,曰:将何以为?将以识夫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罚者也。《太誓》之道之曰:“纣越厥夷居,不肯事上天,弃厥先神祇不祀,乃曰:‘吾有命。’无廖[生僻字 亻+鼻]务③天下,天亦纵弃纣而不葆。”察天以纵弃纣而不葆者,反天之意也。故夫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罚者,既可得而知也。
【注释】
① 大声以色:虚张声势。
② “留”为“智”字之误,即“知”。
③ “无廖[生僻字 亻+鼻]务”当作“无戮其务”。
【翻译】
我知道上天爱护百姓厚重的原因,理由不仅只有这个罢了。因为爱人、利人的,顺从上天的旨意,从而得到上天赏赐的人,是存在的;憎恶人、残害人,违反上天的旨意,从而得到上天惩罚的人,是存在的。爱护人、有利于人的,顺从上天的旨意,而得到上天赏赐的人是谁呢?回答说:以前的圣王尧、舜、禹、汤、文王、武王就是。尧、舜、禹、汤、文王、武王又实行些什么呢?回答说:实行“兼”,不实行“别”。所谓兼,即处在大国地位不攻打小国,处在大家族地位不侵扰小家族,强大的不欺凌弱小的,人多的不侵暴人少的,狡诈的不算计愚笨的,高贵的不傲视卑贱的;观察他们的行事,在上有利于上天,在中有利于鬼神,在下有利于人民,三者有利,则无所不利,这就是天德。人们把天下的美名聚集起来加到他们身上,说:“这是仁,是义。是爱护人有利于人的,顺从上天的旨意,因而得到上天的赏赐的人。”不只如此而已,又把他们的事迹写于简帛,刻上金石,雕于盘盂,传给后世子孙,说:“这是为什么呢?将用以使人记住爱护人、有利于人的,顺从上天的旨意,会得到上天的赏赐。”《皇矣》说道:“天帝告诉文王,我思念有光明之德的人,他不虚张声势,不崇尚夸饰与变革,不逞能弄巧自作聪明,而是遵循上天的法则。”天帝赞赏文王顺从法则,所以把殷商的天下赏赐给他,使他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声至今流传不息。所以爱护人、有利于人的,顺从上天的旨意,从而得到上天赏赐的,已经可以知道了。
那憎恶人、残害人的,违反上天的旨意,从而得到上天惩罚的,又是谁呢?回答说:以前的暴君桀、纣、幽王、厉王就是。桀、纣、幽王、厉王做了些什么呢?回答说:他们从事“别”,不从事“兼”。所谓别,即处于大国地位的攻打小国,处于大家族地位的侵扰小家族,强大的劫掠弱小的,人多的侵暴人少的,狡诈的算计愚笨的,高贵的傲视卑贱的;观察他们的事迹,在上不利于天,在中不利于鬼神,在下不利于人类,三者不利就无所得利,这就是“天贼”。人们聚集天下的丑名都加到他们头上,说:“这是不仁、不义,是憎恶人、残害人,违反上天的旨意,得到上天惩罚的人。”不只如此,又将这些事迹写在简帛上,刻在金石上,雕在盘盂上,传给后世的子孙,为什么这样做呢?将使人们记住憎恶人、残害人,违反上天的旨意,从而得到上天惩罚的人。《尚书·太誓》说道:“纣傲慢不恭,不肯侍奉上天,遗弃他的祖先与神祇不祭祀,竟说:‘我有天命。’不努力从事政务,天帝也抛弃纣而不去保佑他。”观察上天抛弃纣而不去保佑他的原因,是他违反了天意。所以憎恶人、残害人的,违反上天的旨意,从而得到上天惩罚的人,已经可以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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