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
所属分类:第十七卷 兽部
【释名】
亦称毛狗。
【集解】
[时珍说]狼属豺类,到处都有,北方尤多,人们喜欢吃它。它居住在洞穴中,体大如狗,锐头尖嘴,白颊而两肋相连,身体前高后宽,脚不很高,能吃鸡、鸭、鼠类。其色黄黑相杂,也有苍灰色的。它的声音能大能小,能假装小儿啼哭来魅人,在偏僻的荒野它的号叫尤其令人厌恶。它的肠直,所以鸣叫时后窍都会开动。把它的粪便点燃,烽烟直上而不斜,即使狂风也吹不散,所以军情紧急时烧它,援兵四集。它的性情善于张望而且吃相凶暴,弄得遍地都是。如有被盗的人家,烧狼的筋熏,贼的脚马上就会挛缩,因此被捉住。过去有个叫段祜的人遗失了金帛,把妇婢集合在大厅里,焚狼筋熏她们,一婢脸肉动跳,审问她,正是窃物者。物性通神灵,可为怪异。狈前足短,知道所食的东西在哪里,狼后足短,背狈而走,所以称为狼狈。
肉〔气味〕咸,热,无毒。
【主治】
主补益五脏,强化肠胃,填满骨髓,腹内有积冷的人宜食此肉。
膏(主治)补中益气,滋润干燥,去皱美容,可涂各种恶疮。
皮〔主治〕暖人,辟邪恶气。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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