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
本句出自弟子规 : 第二章 入则孝
【原文】
丧三①年②,常③悲④咽⑤。居⑥处⑦变,酒肉⑧绝。
【注释】
①三:这里指的是具体的数目,即三。
②年:这里指时间。
③常:原是指旗,后多表示规律以及时间上的频繁等义,这里指时常。
④悲:原指悲痛,后引申为悲愤、哀伤等义,此处指悲伤。
⑤咽:本义为咽喉,这里用作动词,表示哽咽、哭泣。
⑥居:原指居住,这里代指生活起居。
⑦处:本义为处所,此处指的是住的地方,引申为生活习性。
⑧肉:原指动物的肉,后泛指肉类,此处指代的是酒肉声色的生活习惯。
【白话翻译】
父母过世,要按照古代礼法制度守三年丧礼,时常悲伤地哭泣,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戒绝酒肉声色的奢靡生活。
【解释】
在古代,丧葬礼节被认为是很重大的习俗。所谓“生前显贵,身后显荣”,就是说看一个人一生成不成功就看他的葬礼办得风不风光,如果风光那就说明子女孝顺,人生完美落幕。反之,则不然。所以,丧葬之礼对于古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为什么《弟子规》对儿女在治丧守孝上应该如何孝敬父母提出具体的要求。
古代丧葬有守丧三年的说法,它要求子女在先人故去以后的三年里,恪守节俭朴素,甚至禁欲的生活作风,坚决杜绝酒色财气的奢侈生活以悼念先人。这种风俗的本意是想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顺不会因父母生命的消逝而消失,最终落脚点也还是放在孝顺之情上。
【解读】
父母之丧,无贵与贱
《中庸》中说:“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意思是古代礼制中的守丧三年,即便是天子也要遵循,且在给父母办丧礼这件事上,不存在贵贱之说,都是竭尽隆重地让自己父母安乐长眠。这种风俗一直流传至今,只是如今没有以前那么严格了。
根据《孝经·丧亲章》的记载,以前的丧葬大礼,孝顺的人会从办葬礼开始就哭个不停,直至葬礼结束。在三年守孝期间,子女对自己的容颜外表顾不上,言辞也是朴素无华的,衣服穿得华丽会心有不安,听到美妙的音乐也不会开心,吃到肥美的肉食也不觉得可口,这些都是因为先人故去而产生的哀戚之情。父母死去后第三日才开始吃饭,但不允许杀生,同时即使先人逝世也不能因为如此而失掉常性,这才是圣明君主的为政之道,等过了三年,便宣告守孝结束。
举行丧礼的时候,会给逝世的先人准备好棺材寿衣,摆列好美酒佳肴来祭奠。子女匍匐在地,哭泣不已,满脸哀戚送灵柩上山。每年春天、秋季的时候,定时举行祭祀,以表哀思之情。先辈在世的时候,对他们尊敬爱戴;先辈逝世之后,对他们虔诚哀戚敬奉。作为一名孝子,孝敬自己亲人的事宜就做完了。
这样一种时间跨度长、礼节繁琐的葬礼,可谓是所有习俗礼节当中最为隆重的。古时候甚至还有更为详细且固定的丧葬安排,如百日祭的时候,子女要节哀,停止哭泣;小祥即死后一年的周年祭,大祥则是两周年的祭奠,这两个周年祭,子孙都要隆重祭奠;而到了三周年祭奠就正式宣告守孝的结束。
古人之所以把守孝的时间定为三年,是因为他们觉得父母在养育孩子的时候,同样是用三年的哺乳期。三年的哺乳期过后,孩子就能自己开始行走。因此,守孝三年也有报答这三年的哺乳之恩的意思。
据说,孔子的弟子宰我曾经就守孝三年的问题问过孔子。他对孔子说:“三年的时间太长了,三年里要专心守孝,其他什么都不能干,那会将一些礼节都忘得差不多了,琴技也会变得生疏了。所以,守孝的时间应该就像稻谷每年成熟一样,定为一年。”孔子反驳道:“父母逝去,你大鱼大肉可以吃得香甜吗?华服美衣可以穿得安乐吗?”宰我说:“可以。”孔子说:“你可以,但君子不可以。君子会吃得不安,穿得不安,住得不安,所以不去做那些事。你可以安乐,那你就去做吧!”
后来,孔子还跟自己的学生感慨地说:“宰我这个人,难道没有经历过被父母抱在手上三年吗?如今竟然连三年的丧期都不愿意守了。”可见,三年之期不是随便定下的,而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孔子死后,他的学生都如丧亲生父母一般悲痛,许多学生都自发在孔子墓旁建草房居住,为孔子守孝三年,子贡甚至为孔子守孝了六年。
据说,吴郡有个叫陆襄的人,他的父亲被人杀害,陆襄便一直穿着素衣,吃着粗茶淡饭为父亲守孝。就连吃饭时,看到被刀切成片的生姜也会不忍心吃,因为自己父亲就是死于刀匕。所以,他此后所吃的菜肴都是用手掐摘的。还有一位叫姚子笃的人,因为自己的母亲是被大火烧死的,所以终生不吃烤肉。另有一个叫熊康的孝子,他父亲的一位仆人将他父亲灌醉后将其杀害,所以他坚决不喝酒。
这些孝子的故事虽然看起来有些过于夸张、因噎废食的感觉,但这些事情的表象背后都是为人子女者的朴素孝心。至少,在他们看到那些物件时,他们会想起自己的先人并报以沉痛的哀思,这其实也正是生者至诚至性的“孝”。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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