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
本句出自弟子规 : 第二章 入则孝
【原文】
事①虽②小③,勿擅④为⑤。苟⑥擅为,子⑦道⑧亏⑨。
【注释】
①事:其本义为职位,后引申为事务、事情,作动词使用时,表示从事、侍奉、任用。这里的“事”指的是事情、事务。
②虽:纵使、即便。
③小:细微。
④擅:指的是擅自。
⑤为:行为、行动、作为。
⑥苟:用作连词,意思是假如。
⑦子:指的是儿女。
⑧道:指事物的道理。
⑨亏:其本义为气血亏损,后引申为损失、欠缺、减损等释义。这里的“亏”指的是亏损。
【白话翻译】
事务纵然细微,也不能擅自行动做主。如果擅自行动做主,那就对为人子女的道义有所损害。
【解释】
“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这是《弟子规》在要求儿女尊重父母意见方面提出的要求。虽然它要求哪怕是再琐碎的事情都要跟父母汇报,但从理解的层面上来说,我们应该把它视为一种强调的态度,而不是具体的实践方法。
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刻板地以为,这就是要求我们事无巨细都要跟父母禀报,毕竟这落实到具体实践上有一定的困难。其实,这句话更强调的是一种为人子女的态度以及听从父母意见、尊重父母想法的倡议。
古代子女对于父母长辈的看法是极其重视的,尤其是对各种人生大事的决定,比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古代男女的婚事,再如“堂上双亲你不敬,远庙拜佛有何功”甚至将父母双亲的作用跟神佛类比起来,可见父母的意见在古人心目中的重要影响。
《弟子规》强调儿女要高度尊重父母的意见,这其实也正是当今社会所需要注意的道德伦理问题。老年人得不到应有的奉养和尊重,那必然不能称其为和谐健康的社会状态。
因此,对待父母,摆正态度十分重要:要尊敬而有礼,但又不冷漠疏离;要关心且爱戴,却又不过于亲密狎昵。这才是为人子女应有的本分,也只有这样,才能圆满尽到为人子女的孝道。
【解读】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弟子规》强调我们要尊重父母的意见,听从父母的指导。这其实是为人父母者希望用自己的人生经验避免儿女走弯路,所以对于父母的意见,我们不要武断地一味拒绝,而是要审慎地加以考虑。我国历史上就有不听从父母的劝诫而最终亡国的例子。
三国的刘备在自己临终前将儿子刘禅托孤给了股肱之臣诸葛亮,他还对儿子刘禅吩咐了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意思是劝导刘禅以后不要因为是小事就放纵自己作恶,也不要因为是小事而去纵容自己不存良善之心,只有让自己贤德,别人才会臣服自己。
可惜的是,刘备的谆谆教导并没有让刘禅真正听到心里去。起初,刘禅的确是按照刘备所说的那样去做的,他严格要求自己,遇事多听从诸葛亮的意见。但是诸葛亮死后,刘禅便在宦官奸臣的挑唆下,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并最终导致了蜀国的覆灭,他自己也成了俘虏。
刘禅走向末路正是因为他不听自己父亲的劝阻,一意孤行,最终让自己的父亲和诸葛亮苦心孤诣经营的天府之国衰败破灭。如果刘禅能够遵从父亲的训示,在诸葛亮死后也依旧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那即便他没有卓越的才能将蜀国经营得更加繁荣昌盛,那至少也能成为一个守成之君。可见,很多时候多听听父母的意见是很有益处的。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刘备说的这句话其实是非常有哲理的,它劝导人们一心向善,指引人们处理事情要以善为原则,而不是以事情的大小来作为行善还是作恶的标准。
人贵有原则。像孔子最引以为傲的弟子——颜回,他的一生就始终坚守着这样一条原则: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他真真切切地做到了终生以“礼”为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所以,他的这种坚守自己原则的行为多次受到了他的老师孔子的称赞。
大多数人为人处事虽然都有自己相应的行为准则,但是能一生都坚持自己原则的人却不多。这其实也正体现了坚守原则的可贵。而单就行善而言,我们应该抱持着这样一种信念,那就是哪怕是小恶也不做,即便是小善,也愿意去完成。坚持行善,哪怕是小善,最后也会积累成一种大善。
因此,“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需要我们坚持自己的原则,即便遭遇威逼利诱也不应该妥协。同时,我们应该将行善纳入到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当中去,为善行则得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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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4(1069195057) 评论 事虽小,勿擅为。苟:坚持自己的原则,刻律律己!每日三省悟身。告诉我们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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