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父母有婢子若庶子、庶孙,甚爱之,虽父母没,没身敬之不衰。子有二妾,父母爱一人焉,子爱一人焉,由衣服饮食,由执事,毋敢视父母所爱,虽父母没不衰。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本段为《礼记》:内则
【原文】
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①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父母有婢子若庶子、庶孙,甚爱之,虽父母没,没身敬之不衰。子有二妾,父母爱一人焉,子爱一人焉,由衣服饮食,由执事,毋敢视父母所爱,虽父母没不衰。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注释】
①起:更加之义。
【翻译】
父母有了过失,作为儿子应该心平气和、低声下气地劝谏。如果劝谏没有效果,做儿子的就应更加恭敬更加孝顺,等到他们高兴时再趁机劝谏。再次劝谏或许会惹父母不高兴,但是与其让父母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可自己犯颜苦谏。如果苦谏招来父母的怒火,将自己打的皮开肉绽,即便如此也不敢生气抱怨,而是更加恭敬更加孝顺。父母有十分宠爱的贱妾及庶子、庶孙,即便父母离世,儿子也要一直敬重他们。儿子如果有两个妾,父母喜欢其中的一个,但是儿子却宠爱另外一个,这时不管是吃穿方面,还是干活方面,儿子宠爱的那一个都不能与父母喜欢的攀比,父母即使死去了也是这样。儿子觉得妻子很好,但是父母却没有看上眼,那就应该将其休掉。儿子对自己的妻子不满意,但是父母说:“这个媳妇很会侍候我们。”那么儿子就要以夫妇之礼相待,终身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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