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则不得食,则将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本句为《孟子》:告子章句下凡十六章
【原文】
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1?不揣2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3。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4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5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紾6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则不得食,则将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7,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译文】
孟子说:“回答这个有什么难呢?如果不度量底部,而只比较它的顶端,那一寸厚的木块〔若放在高处,〕可以让它高于尖角高楼。金子比羽毛重,难道是说的一小块金子和一大车羽毛吗?拿吃的重要方面和礼的细枝末节来比较,何止说吃更重要?拿女色的重要方面和礼的细枝末节来比较,何止说女色更重要?你回去这样回答他吧:‘扭断哥哥的胳膊,去抢夺他的食物,就能得到吃的;不去扭断,就得不到吃的,还会去扭断吗?爬过东邻的墙去搂抱处女,能得到老婆;不去搂抱,不能得到老婆,还会去搂抱吗?’”
【注释】
(1)于(於)答是也何有:赵岐《注》:“於,音乌,叹辞也。”因此一些《孟子》注本将这段话断作:“於(wū)!答是也何有。”(如中华书局之焦循《孟子正义》)朱熹《孟子集注》却说:“于(於),如字。何有,不难也。”杨伯峻先生《孟子译注》因此断作“于答是也,何有?”翻译为:“答复这个有什么困难呢?”逢彬按,朱熹的理解是正确的。a.叹词“於”在《孟子》中一般作“恶”。如:“恶!是何言也?”(《公孙丑上》《公孙丑下》)只是在《尚书》中才作“於”。如:“於,鲧哉!”(《尧典》)b.更为重要的是,“答是也何有”前边必须有一介词“于”(於),也即“答是也何有”在那一时代的语言中是不能存在的。“于……何有”是当时语言表示“不难”的一个固定结构。如:“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论语·子路》)。详见杨逢彬《孟子新注新译》。
(2)揣:音chuǎi,度量高度。
(3)岑楼:高锐似山的楼。
(4)一钩金:重当时的三分之一两。
(5)奚翅:何止;“翅”同“啻”,止。
(6):音zhěn,扭转。
(7)处子:处女。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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