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仕之失
【原文】
大夫七十而致事,谓之“得谢”,美名也。汉韦贤、薛广德、疏广、疏受(1),或县安车以示子孙(2),卖黄金以侈君赐(3),为荣多矣。至于龚胜、郑弘辈(4),亦诏策褒表,郡县存问,合于三代敬老之义。本朝尤重之。大臣告老,必宠以东宫师傅、侍从。耆艾若晁迥、孙奭、李柬之亦然(5)。
【注释】
(1)韦贤:鲁国邹(今山东邹城)人。笃志好学,世习鲁《诗》,号称邹鲁大儒。汉宣帝本始年间官至丞相。以老病致仕,赐黄金百斤。薛广德:沛郡相县(今安徽淮北)人。汉宣帝时为御史大夫,直言敢谏。
(2)县:挂。安车:可以坐乘的小车。古车一般是立乘,此能坐乘,故称“安车”。高官告老还乡,往往赐安车驷马;悬其安车,是为展示尊荣。《汉书·薛广德传》:“(薛)乞骸骨,赐安车驷马,黄金六十斤。……东归沛,太守迎之界上。沛以为荣,县其安车传子孙。”
(3)卖黄金以侈君赐:《汉书·疏广传》:“广既归乡里,日令家共具设酒食……数问其家金余尚有几所,趣卖以共具。……广曰:‘……又此金者,圣主所以惠养老臣也,故乐与乡党宗族共飨其赐,以尽吾余日,不亦可乎!’”
(4)郑弘: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人。汉宣帝时为大司农。
(5)耆艾:尊长,师长。晁迥(951—1034):澶州清丰(今河南清丰)人。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进士,历官知制诰、翰林学士、礼部尚书,以太子少保致仕。真宗多次称其为好学长者。孙奭(962—1033):博平(今山东聊城荏平区)人。宋太宗端拱二年(989)九经及第,真宗时为诸王府侍读,仁宗时官至礼部尚书,以太子少傅致仕。李柬之(996—1073):濮州(今山东鄄城)人。以献文召试,赐进士出身,宋仁宗时历为知州、判西京留司御史台,英宗时兼翰林侍读,神宗时,以太子少保致仕。
【翻译】
士大夫七十岁辞官退休,称为“得谢”,这是美称。汉代的韦贤、薛广德、疏广、疏受,有的悬挂安车以传示子孙,有的变卖黄金以夸大君主之赐,展现的荣耀很多。至于龚胜、郑弘等人,也是皇帝诏令表彰,郡县官员慰问,合乎三代尊敬老人的良俗。本朝特别重视这一点。大臣年老辞官,必定优宠为东宫师傅、侍从官。高寿尊长如晁迥、孙奭、李柬之也是这样。
宣和以前,盖未有既死而方乞致仕者,南渡之后(1),故实散亡,于是朝奉、武翼郎以上(2),不以内外高卑,率为此举。其最甚而无理者,虽宰相辅臣,考终于位(3),其家发哀即服,降旨声钟给赙(4),既已阅日,方且为之告廷出命,纶书之中(5),不免有亲医药、介寿康之语。如秦太师、万俟丞相、陈鲁公、沈必先、王时亨、郑仲益是已(6)。其在外者,非易箦属纩(7),不复有请,间千百人中有一二焉,则知与不知,骇惜其死,子弟游官远地,往往饮泣不宁,谒急奔命(8),故及无事日,不敢为之。
【注释】
(1)南渡:宋室南渡。详卷五第3则相关注释。
(2)朝奉:朝奉郎,北宋前期为正六品上文散官,元丰改制后为文臣新寄禄官。武翼郎:宋徽宗时改供备库副使置,为从七品武阶官。
(3)考终:善终。
(4)声钟给赙(fù):鸣钟致赙,即办理丧事。
(5)纶书:诏书。纶,君王的旨意。
(6)秦太师:绍兴十二年(1142),秦桧加封太师。万俟(mòqí)丞相:即万俟卨(1083—1157),开封阳武(今河南原阳)人。南宋初年任监察御史,谄事秦桧,主治岳飞之狱。秦桧死后,升任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宋史》入“奸臣传”。陈鲁公:即陈康伯(1097—1165),弋阳(今属江西)人。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进士,高宗绍兴二十九年(1159)拜相,封鲁国公。沈必先:即沈与求(1086—1137),字必先,德清(今属浙江)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进士,南宋初,官至吏部尚书、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事。王时亨:即王刚中(1103—1165),字时亨,乐平(今属江西)人。绍兴十五年(1145)进士,孝宗时官至同知枢密院事。郑仲益:即郑闻(?—1174),字仲益,华亭(今上海松江区)人。绍兴二十一年(1151)进士,孝宗时官至参知政事。
(7)易箦(zé)属纩(zhǔkuàng):临终。易箦,更换床席。属纩,用新绵置于临死者鼻前,察其是否断气。
(8)谒急:告急。
【翻译】
徽宗宣和以前,没有去世以后才请求致仕的,南渡之后,以往史实掌故散失殆尽,于是自朝奉、武翼郎以上的官员,不论朝廷内外官阶高低,都这么干。其中最过分而毫无道理的是,即使宰相辅弼大臣,在职期间老死,他家里发哀服丧,朝廷降旨鸣钟致赙,已过了几天,才为其发布致仕的诏书,诏书里,还免不了有关于请医问药、祝福长寿安康的话。如秦太师、万俟丞相、陈鲁公、沈必先、王时亨、郑仲益都是如此。那些外任官员,若不是临终病危,不再请求致仕,偶尔千百人中有一两个请求致仕的,则不管相知还是不相知,都会产生误会惊骇叹惜他的死,远在外地为官的子弟,往往哭泣不安,告急赶着回去见一面,所以要是没什么事,人们反都不敢告老辞官了。
绍兴二十九年,予为吏部郎(1),因轮对(2),奏言:“乞令吏部立法,自今日以往,当得致仕恩泽之人,物故者(3),即以告所在州,州上省部(4),然后夷考其平生,非有赃私过恶于式有累者,辄官其后人。若真能陈义引年(5),或辞荣知止者,乞厚其节礼,以厉风俗,贤于率天下为伪也。”太上览奏欣纳(6),曰:“朕记得此事之废方四十年,当如卿语。”既下三省,诸公多以为是,而首相汤岐公独难之(7),其议遂寝,今不复可正云。
【注释】
(1)吏部郎:吏部员外郎。
(2)轮对:宋初定制,百官轮值面对,指陈时政利弊,举述朝廷急务,凡事关利害者,许以极言,称为“轮对”。
(3)物故:死亡。
(4)省部:朝廷中枢。
(5)引年:年老辞官。
(6)太上:太上皇,指宋高宗。
(7)首相:宰相之职,数人同任,居首位者,称首相。汤岐公:即汤思退(?—1164),处州(今浙江丽水)人。绍兴十五年(1145)中博学宏词科,二十七年(1157)拜相。隆兴元年(1163)符离兵败后,力主对金和议,后被弹劾罢相。卒,赠岐国公。
【翻译】
绍兴二十九年,我任吏部员外郎,因轮值面对,上奏说:“请求皇上命吏部立下规制,自今以后,应当获得致仕待遇的人,有去世的,即先报所在州,州上报朝廷,然后公正考察他的一生,若无贪赃过恶干犯法度的,就封他的后人做官。如果真能开陈义理告老辞官,或辞却荣华而知退止的,请求提高对他的礼仪待遇,以此激浊扬清,这远远好过让全天下人弄虚作假。”太上皇览奏欣然采纳,说:“朕记得此事废止才四十年,应该依照卿之所议。”提议下发三省,诸公多数认为是对的,而唯独首相汤岐公不认可,这项提议就压下了,如今是不能够再行改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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