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佩玉

【原文】
 
石骀仲卒(1),“有庶子六人(2),卜所以为后者,曰:‘沐浴佩玉则兆(3)。’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祁子曰:‘孰有执亲之丧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此《檀弓》之文也(4)。今之为文者不然,必曰:“沐浴佩玉则兆,五人者如之,祁子独不可,曰:‘孰有执亲之丧若此者乎?’”似亦足以尽其事,然古意衰矣。
 
【注释】
 
(1)石骀(tái)仲:春秋时卫国大夫。
 
(2)庶子:嫡子以外的众子或妾所生之子。
 
(3)兆:占卜时龟板或兽骨上预示吉凶的裂纹。后来引申为征兆、迹象。
 
(4)《檀弓》:《礼记》篇名。郑玄《礼记目录》云:“名曰‘檀弓’者,以其记人善于礼,故著姓名以显之。”
 
【翻译】
 
石骀仲去世,“他有六个庶子,要通过占卜决定谁是继承人,占卜者说:‘请沐浴并佩玉,这样龟甲才能显示出吉兆。’五个庶子都沐浴佩玉。石祁子却说:‘哪有在为亲人居丧时还沐浴佩玉的?’因此没有沐浴并佩玉。”这是《檀弓》里的文字。如今写文章的人则不会这样写,一定会说:“沐浴佩玉才有吉兆,五个庶子依言而行,唯独祁子不同意,说:‘哪有为亲人居丧还这样的?’”似乎也能道尽其事,但是文字的古雅之意却消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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