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进明
【原文】
唐贺兰进明为狐所婚,每到时节,狐新妇恒至京宅,通名起居,兼持贺遗及问讯。家人或有见者,状貌甚美。至五月五日,自进明已下,至其仆隶,皆有续命。家人以为不祥,多焚其物。狐悲泣云:“此并真物,奈何焚之?”其后所得,遂以充用。后家人有就求漆背金花镜者,入人家偷镜挂项,缘①墙行,为主人家击杀,自尔怪绝焉。(出《广异记》)
【注释】
①缘:顺着,缘着。
【翻译】
唐代的贺兰进明与狐狸结婚,每到节令,狐狸新媳妇常常到京城的住宅去,通报姓名,住在那里,还带来贺兰进明的礼品和问候。家人中有的看见过她,长得很美。到五月五日这天,从贺兰进明乃至家中的仆人,都能得到她送的续命缕。家人认为不吉祥,大多都给烧了。狐狸悲伤地哭泣说:“这些都是真的,干嘛要烧掉呢?”以后再得到她给的东西,便留下使用了。后来家里有个人向她求一个漆背金花镜,她到别人家里偷了镜子,挂在脖子上,顺着墙走的时候被主人家打死了。此后怪事就没有了。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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