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生

本文出自《聊斋志异》卷十二

【原文】
 
周生者,淄邑之幕客。令公出,夫人徐有朝碧霞元君之愿,以道远故,将遣仆赍仪代往,使周为祝文。周作骈词,历叙平生,颇涉狎谑。中有云:“栽般阳满县之花,偏怜断袖;置夹谷弥山之草,惟爱馀桃。”此诉夫人所愤也,类此甚多。脱稿,示同幕凌生。凌以为亵,戒勿用。弗听,付仆而去。未几,周生卒于署,既而仆亦死,徐夫人产后,亦病卒。人犹未之异也。周生子自都来迎父榇,夜与凌生同宿,梦父戒之曰:“文字不可不慎也!我不听凌君言,遂以亵词,致干神怒,遽夭天年,又贻累徐夫人,且殃及焚文之仆。恐冥罚尤不免也!”醒而告凌,凌亦梦同,因述其文。周子为之惕然。
 
异史氏曰:恣情纵笔,辄洒洒自快,此文客之常也。然婬嫚之词,何敢以告神明哉!狂生无知,冥谴其所应尔。但使贤夫人及千里之仆,骈死而不知其罪,不亦与刑律中分首从者,反多愦愦耶?冤已!
 
【翻译】
 
周生是淄川县衙门里的一个幕客。县令因为公事外出,他的夫人徐氏,一直就有朝见碧霞元君的心愿,因为道路远的缘故,打算派遣仆人带着祭礼,替她前往还愿,她请周生替她写了一篇祝文。周生写了一篇四六对偶的骈文,一一叙述了徐氏的平生,语言很轻佻谐谑。其中写道:“栽般阳满县之花,偏怜断袖;置夹谷弥山之草,惟爱馀桃。”这两句表达了徐氏心中的愤恨,像这样的句子还有很多。周生脱稿以后,就拿给同幕的凌生看。凌生认为写得太过轻浮,告诫他不要用这篇文章。但周生不听劝告,把祝文交给仆人就离去了。不久,周生在衙门里死了,接下来仆人也死了,而徐夫人生孩子以后,也病死了。旁人还没有感到诧异。周生的儿子从京城赶来迎接父亲的灵柩,晚上和凌生睡在一起,他听父亲告诫他说:“写文章不可不谨慎啊!我不听凌先生的劝告,便因为用词轻浮而冒犯了鬼神,让鬼神发了怒,迅速短命早死,而且还连累了徐夫人,殃及了焚烧祝文的仆人。只恐怕在阴间受罚是不可能免除的!”周生的儿子醒来告诉凌生,凌生也做了同样的梦,便把周生的那篇骈文说给他听。周生的儿子听了之后觉得心有馀悸。
 
异史氏说:放纵感情,任意抒写,觉得洋洋洒洒的,很是得意,这是文人的常情。但是淫秽轻慢的词句,怎么敢用来敬告神明呢!狂生无知,受到阴间的惩罚是理所应当的。但是让贤惠的徐夫人和奔波千里的仆人也一并不知犯了什么罪过就死去,不是相较之刑律中还分首犯和从犯,让人们更觉得有些昏聩了吗?真是冤枉啊!
 
【点评】
 
本篇写周生由于亵渎神灵遭到惩罚。
 
表面上看,本篇好像是批评周生,他把祭神之文写成“婬嫚之词”,受到神的惩罚理所应当,也绕着脖子讽刺了县官的喜好男色。但从另一个方面看,本篇未尝不曲折反映了清初文字狱的恐怖。比如1663年发生的庄廷鑨私刻明史案,庄廷鑨被剖棺戮尸,家属被杀。凡是为书作序者、校刻者,甚至售书、买书者也都被杀。此次大狱,死七十馀人,充军无数。1711年发生了戴名世案,因书中多记明代事实,触犯忌讳,不仅戴名世全家被杀,而且为此书出资、作序、发行的人都受到了牵连,此案死百人,流放者数百人。这些案件的发生都在《聊斋志异》创作之时,对于蒲松龄不可能不造成震动。篇中谴责所谓冥诛“使贤夫人及千里之仆,骈死而不知其罪,不亦与刑律中分首从者,反多愦愦耶?冤已!”蒲松龄愤慨于株连之广,应该是话中有话,不但仅指所谓“冥谴”而已;告诫“恣情纵笔,辄洒洒自快,此文客之常也”,也绝不仅指读书人写祭神之文应该警惕自律,也泛指在所有文字上都应该小心在意,不要惹祸。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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