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元年四月丙戌,待诏太常属臣望校治,侍中光禄勋臣龚、侍中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刘秀领主省。

【原文】

13.38 建平元年四月丙戌①,待诏太常属臣望校治②,侍中光禄勋臣龚、侍中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刘秀领主省③。

【注释】

①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

②望:人名,指丁望。

③龚:指王龚。秀:人名,指刘歆。领主省:负责主要的工作。

【翻译】建平元年四月丙戌,待诏太常属臣丁望考订整理,侍中光禄勋臣王龚、侍中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刘歆主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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