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公二十年
【原文】
[经]
二十年春〔1〕,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夏,齐大灾〔2〕。
秋七月。
冬,齐人伐戎。
【注释】
〔1〕二十年:公元前674年。
〔2〕大灾:大火。《春秋》言“灾”,皆为火灾。
【原文】
[传]
二十年春,郑伯和王室〔1〕,不克。执燕仲父〔2〕。夏,郑伯遂以王归。王处于栎〔3〕。秋,王及郑伯入于邬〔4〕,遂入成周,取其宝器而还。冬,王子颓享五大夫,乐及遍舞〔5〕。郑伯闻之,见虢叔,曰:“寡人闻之,哀乐失时,殃咎必至。今王子颓歌舞不倦,乐祸也。夫司寇行戮,君为之不举〔6〕,而况敢乐祸乎!奸王之位〔7〕,祸孰大焉?临祸忘忧,忧必及之。盍纳王乎?”虢公曰:“寡人之愿也。”
【注释】
〔1〕和:调和。
〔2〕燕仲父:南燕君主。
〔3〕栎:见桓公十五年注。〔4〕邬:齐地,在今河南偃师县西南。
〔5〕遍舞:所有的舞蹈。
〔6〕举:君王进餐奏乐为“举”。不举,即废食、撤乐。
〔7〕奸:同“干”,犯。
【翻译】
[经]
二十年春,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去莒国。
夏,齐国发生大火灾。
秋七月。
冬,齐国人攻打戎国。
[传]
二十年春,郑厉公调和周王室争斗,没有结果。抓住了燕仲父。夏,郑厉公便带着周惠王回国。周惠王住在栎地。秋,周惠王与郑厉公到了邬地,接着进入成周,取得了成周的宝器后回归。冬,王子颓宴享五位大夫,奏乐并舞所有的舞蹈。郑厉公听说这件事,见到虢叔,对他说:“寡人听说,悲哀和快乐得不是时候,灾殃一定会降临。如今王子颓欣赏歌舞不知疲倦,是以祸患为快乐啊。司寇行刑杀人,国君为此要废食撤乐,何况敢以祸患为快乐呢!篡夺王位,还有比这更大的祸患吗?面对祸患而忘记忧患,忧患一定会到来。为什么不让惠王复位呢?”虢公说:“这正是寡人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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