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公十四年

【原文】
 
[经]
 
十有四年春〔1〕,意如至自晋。
 
三月,曹伯滕卒。
 
夏四月。
 
秋,葬曹武公。
 
八月,莒子去疾卒〔2〕。
 
冬,莒杀其公子意恢。
 
【注释】
 
〔1〕十有四年:公元前528年。
〔2〕莒子去疾:莒著丘公。
 
 
【原文】
 
[传]
 
十四年春,意如至自晋,尊晋罪己也〔1〕。尊晋罪己,礼也。
 
南蒯之将叛也,盟费人。司徒老祁、虑癸伪废疾〔2〕,使请于南蒯曰:“臣愿受盟而疾兴,若以君灵不死,请待间而盟〔3〕。”许之。二子因民之欲叛也,请朝众而盟。遂劫南蒯曰:“群臣不忘其君〔4〕,畏子以及今,三年听命矣。子若弗图,费人不忍其君,将不能畏子矣。子何所不逞欲?请送子。”请期五日。遂奔齐。侍饮酒于景公。公曰:“叛夫!”对曰:“臣欲张公室也〔5〕。”子韩晳曰:“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司徒老祁、虑癸来归费,齐侯使鲍文子致之〔6〕。
 
【注释】
 
〔1〕此句释经书意如而不冠“季孙”之意。杜注:“以舍族为尊晋罪己。”
〔2〕伪废疾:假装得了病。废,同“发”。
〔3〕间:病稍痊愈。
〔4〕君:指季氏。
〔5〕张:强大。
〔6〕致之:送还费邑。南蒯将费送给齐国。
 
 
【原文】
 
夏,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1〕,且抚其民。分贫振穷〔2〕,长孤幼,养老疾,收介特〔3〕,救灾患,宥孤寡,赦罪戾,诘奸慝,举淹滞。礼新叙旧〔4〕,禄勋合亲〔5〕,任良物官。使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6〕,亦如之。好于边疆,息民五年,而后用师,礼也。
 
【注释】
 
〔1〕简:选拔检阅。上国:楚之西部。兵:指军队、武器。宗丘:在今湖北秭归县。
〔2〕分:与。振:救。
〔3〕介特:单身流民。
〔4〕新:寄居的人。
〔5〕禄:奖赏。合:和睦。
〔6〕召陵:在今河南郾城县东。
 
 
【原文】
 
秋八月,莒著丘公卒,郊公不戚〔1〕。国人弗顺,欲立著丘公之弟庚舆〔2〕。蒲馀侯恶公子意恢而善于庚舆〔3〕,郊公恶公子铎而善于意恢。公子铎因蒲馀侯而与之谋曰:“尔杀意恢,我出君而纳庚舆。”许之。
 
【注释】
 
〔1〕郊公:著丘之子。
〔2〕庚舆:后立为共公。
〔3〕蒲馀侯:莒大夫兹夫。
 
 
【原文】
 
楚令尹子旗有德于王〔1〕,不知度,与养氏比〔2〕,而求无厌,王患之。九月甲午,楚子杀鬥成然〔3〕,而灭养氏之族。使鬥辛居郧〔4〕,以无忘旧勋〔5〕。
 
【注释】
 
〔1〕有德:杜注:“有佐立之德。”
〔2〕养氏:养由基之后,子旗之党。
〔3〕鬥成然:即蔓成然,亦即子旗。
〔4〕鬥辛:子旗之子。郧:见桓公十一年注。
〔5〕旧勋:鬥氏为令尹子文之后,子旗又有佐立之功。
 
 
【原文】
 
冬十二月,蒲馀侯兹夫杀莒公子意恢,郊公奔齐。公子铎逆庚舆于齐。齐隰党、公子鉏送之,有赂田。
 
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1〕,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2〕,叔鱼摄理〔3〕,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4〕,邢侯专杀,其罪一也。己恶而掠美为昏〔5〕,贪以败官为墨〔6〕,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7〕。’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
 
【注释】
 
〔1〕邢侯:楚申公巫臣之子。雍子:楚臣,襄公二十六年逃到晋国,晋国让他居鄐地。
〔2〕士景伯:晋国的理刑官。
〔3〕叔鱼:羊舌鲋。
〔4〕鬻狱:受贿而不以情理判曲直。
〔5〕昏:昏乱。
〔6〕墨:贪墨。
〔7〕所引文为逸《书》。
 
 
【原文】
 
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1〕。治国制刑,不隐于亲〔2〕,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3〕。曰义也夫,可谓直矣!平丘之会,数其贿也〔4〕,以宽卫国,晋不为暴。归鲁季孙,称其诈也〔5〕,以宽鲁国,晋不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6〕。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杀亲益荣,犹义也夫〔7〕!”
 
【注释】
 
〔1〕古之遗直:有古人遗风。
〔2〕隐:包庇,隐瞒。亲:叔鱼为叔向之弟。
〔3〕末减:减轻。
〔4〕数其贿:指向屠伯责叔鱼渎货无厌,见上年传。
〔5〕称其诈:指推荐叔鱼能劝行,见上年传。
〔6〕颇:偏。
〔7〕犹义:同“由义”,行义。
 
【翻译】
 
[经]
 
十四年春,意如从晋国回来。
 
三月,曹武公滕去世。
 
夏四月。
 
秋,安葬曹武公。
 
八月,莒著丘公去疾去世。
 
冬,莒国杀死他们的公子意恢。
 
[传]
 
十四年春,意如从晋国回来,《春秋》仅称呼他的名字是表示尊敬晋国责备自己。尊敬晋国责备自己,是合乎礼的。
 
南蒯准备叛变时,与费邑官吏们结盟。司徒老祁、虑癸假装得了病,派人向南蒯请求说:“臣愿接受盟约而病发作,如果托您的福能不死,等病稍好些再结盟。”南蒯答应了。二人依靠百姓打算叛变南蒯,就集聚众人一起结盟。于是就劫持南蒯,说:“臣子们不能忘记自己的君主,因为害怕你一直拖到今天,已经服从你的命令三年了。你如果不另外想办法,费人不忍心对君主这样,将会不再害怕你了。你在什么地方不能满足自己的欲望呢?请送走你。”南蒯请求等待五天,届时就逃往齐国。南蒯在齐国陪侍齐景公饮酒,景公开玩笑称他为“叛徒”,他回答说:“臣想使公室强大。”子韩晳说:“作为家臣而想要使公室强大,没比这更大的罪了。”司徒老祁、虑癸前来归还费邑,齐景公派鲍文子来移交费邑。
 
夏,楚平王派然丹在宗丘选拔检阅西部的军队与装备,同时安抚当地的人民。令他施舍贫苦救济穷人,抚育年幼的孤儿,赡养年老有病的人,收容单身流民,救济受灾的人,宽免孤儿寡妇的赋税,赦免有罪的人,究治奸邪,举拔被埋没的人才。对移民加以礼遇,对原来的居民加以温慰,赏赐有功的人,和睦亲属,任用贤良,物色官吏。派屈罢在召陵选拔检阅东部的军队与装备,也像然丹一样做。与四面的邻国和好,让百姓休息五年,然后用兵,这是合乎礼的。
 
秋八月,莒著丘公去世,郊公不悲哀。国人看不惯,想立著丘父的弟弟庚舆。蒲馀侯厌恶公子意恢而与庚舆友善,郊公厌恶公子铎而与意恢友善。公子铎依靠蒲馀侯而与他商议说:“你杀死意恢,我赶走国君而接纳庚舆。”蒲馀侯答应了。
 
楚令尹子旗对楚平王有恩德,行为没有节制,他与养氏勾结,而贪得无厌,平王为之不安。九月甲午,楚平王杀死子旗,而灭了养氏一族。让鬥辛居住在郧地,以表示不忘记鬥氏过去的功劳。
 
冬十二月,蒲馀侯兹夫杀死莒公子意恢,郊公逃往齐国。公子铎去齐国迎接庚舆。齐隰党、公子鉏送他,莒国送给他们土地。
 
晋邢侯与雍子争夺鄐地的田地,很久没有结果。士景伯去楚国,叔鱼代理他的职务,韩宣子命令他审理以往的案件,罪在雍子。雍子把女儿嫁给叔鱼,叔鱼曲断邢侯有罪。邢侯发怒,在朝廷上杀死了叔鱼与雍子。宣子向叔向询问如何定他们的罪。叔向说:“三人罪相同,处决活着的人、把已死的人暴露尸体就可以了。雍子自己知道自己的罪而通过贿赂求取胜诉,叔鱼受贿而不秉公审理,邢侯擅自杀人,他们的罪轻重相等。自己恶而想取得美名就是昏,贪婪而玩忽职守就是墨,杀人而没有顾忌称为贼。《夏书》说:‘昏、墨、贼,杀死。’这是皋陶的刑法。请照办。”于是杀死邢侯而把雍子、叔鱼的尸体暴露在市上。
 
孔子说:“叔向,有古人正直的遗风。治理国家制定刑法,不包庇自己的亲人,三次责备叔鱼的罪恶,不为他减轻开脱。这是合乎道义的啊,称得上正直了!平丘盟会,责备他贪财,以宽免卫国,晋国因此而做到了不凶暴。遣返鲁季孙,称道他的奸诈,以宽免鲁国,晋国因此而避免了残虐。邢侯这次案件,说明他贪婪,以维护法律,晋国因此而做到了不偏差。三次说叔鱼而除掉了三次罪恶,增加了三项利益,杀了亲人而名誉更加显荣,这是做事合乎道义啊!”
元芳,你怎么看?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