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音乐的结构体式
戏曲音乐的结构体式,从唱腔音乐来说,主要分为曲牌联套体和板式变化体。
曲牌联套体形成较早,它历经中国戏曲发展的南北曲、昆曲、高腔各阶段,最早于昆山腔中系统运用。这种结构体式主要有两类,三样式。两类即“单套”类和“联套”类。用一个曲牌联套称为“单套”;用多支曲牌联套称为“联套”。三样式,一是属于“单套”的单体式,即前缀引子、后缀尾声的单体曲牌联套;二是属于“联套”之一的循环体式,即除引子和尾声之外的曲牌,由两支曲牌采用不断交替循环的方式连缀;三是属于“联套”之二的多曲联套体式,即由两支以上的若干支单体曲牌成序列连缀为前有引子、后有尾声的长大套曲结构。
板式变化体的形成晚于曲牌联套体,在戏曲史上的梆子腔、皮黄腔阶段兴起并得以广泛运用,当今许多剧种都采用这种结构体式。板式既是戏曲音乐中的“板眼”的结构方式。所谓“板”就是鼓板击奏的重拍;“眼”就是鼓板不击的弱拍。因而,板式具有节奏、节拍的双重意义。戏曲中常用的板式有以下四种:
一板三眼(4/4节拍):包括慢三眼、快三眼、中三眼、正板等。
一板一眼(2/4节拍):包括快、慢原板,慢二六,二性、中板等。
无板眼(1/4节拍):也叫“有板无眼类”。包括二六、流水、快板、垛板、二八等。
散板(自由演唱):包括滚板、飞板、紧流水等。
戏曲的板式,采用了中国传统音乐“散-慢-快-散”的基本节奏规律,既有严格的程式性、规律性,又富于变化性,是中国民族音乐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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