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历代音乐机构的设立和发展概况
主要机构:大司乐、乐府、梨园、太常寺、教坊
 
中国的音乐文化光辉灿烂,这就需要相应的机构对其进行管理,于是乐府、教坊等音乐机构应运而生。它们主要由宫廷设立,规模宏大、结构严整,极大地促进了音乐的发展,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音乐人才,为中国的音乐艺术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早在周朝,中国就已经出现了礼乐教育机构“大司乐”,不过历史上最为著名的音乐机构出现在汉唐两朝。
 
汉朝最高的音乐机构是乐府。其实乐府在秦朝就已设置,1977年在秦始皇的陵墓区中发现了一件刻有“乐府”二字的错金银钮小钟。不过到了汉武帝时代,乐府才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不仅表现在乐府人员的增多,还表现在乐府功能的增强,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变是从那时起,乐府开始负责采风。所谓采风,就是宫廷派人到民间收集歌谣,以观察民情。这种大规模的采集工作,使各地的民歌得以集中和流传,因此后世将这些民歌称为乐府。后来乐府的意义一再扩大,先是成了一种合乐的诗歌,称作“乐府诗”。它的创作不再限于民间,文人也可创作。到更后一些时候,有些没有入乐而袭用乐府旧题,或模仿乐府诗体裁的作品也可称之为乐府。如唐代伟大诗人李白的名篇《将进酒》和《行路难》。
 
除采风外,汉乐府还有制定乐谱、采集歌词、训练乐工的职责,以备朝廷举行祭祀、召开宴会或举行其他仪式时演奏。汉武帝时的乐府,由当时著名的音乐家李延年担任协律都尉。另外专门有几十位文学家担任诗词的创作和改编,其中就有著名的文学家司马相如。
 
乐府在汉成帝时继续保持着原有的规模,据史料记载,当时乐府的人员达千人之多。不过由于民间俗乐的影响,王室贵族们耽于享乐,达到毫无节制、相互争抢名伎的地步。为了制止俗乐泛滥,汉哀帝未等建元就诏罢乐府,400多宫廷乐人因此被罢免,乐府受到沉重的打击,从此一蹶不振,终于永远地退出了历史舞台。
 
唐朝是音乐最为繁荣的时代,与此相称的是音乐机构的高度成熟。当时最著名的音乐机构当数梨园。
 
熟悉戏曲的人都知道,梨园其实就是戏曲界的别称,著名诗人白居易在《长恨歌》中就曾写过这样的诗句:“椒房青娥红颜老,梨园子弟白发新。”可见这个名称从唐朝起就已经存在了,那时它是一种宫廷设立的音乐机构,意义远没有现在宽泛。不过由于梨园的巨大影响力,它的意义逐渐扩大,成了戏曲界的代称。戏曲演员,也因此被称为梨园子弟。
 
说起梨园,不能不提起唐玄宗。《新唐书·礼乐志》载:“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选坐部伎子弟三百,教于梨园。声有误者,帝必觉而正之,号皇帝梨园弟子。”由此可知,梨园是唐玄宗为了培养优秀的宫廷乐工所设,因设于宫廷禁苑果木园圃“梨园”而得名。梨园的主要职责是教习法曲和训练乐器演奏人员,由于皇帝经常亲自参与教习,这些乐人也被称为“皇帝梨园弟子”。除宫中梨园,在长安和洛阳的太常寺内还分别设有“太常梨园别教院”和“梨园新院”,前者主要演奏新创作的歌舞大曲,后者演奏民间音乐。
 
唐代的音乐机构还有太常寺和教坊。其中太常寺是宫廷执掌礼乐的最高行政机构,主要有大乐署和鼓吹署。大乐署管理雅乐和燕乐,还任考选乐师等职责。鼓吹署专管鼓吹乐,参与仪仗和部分宫廷礼仪活动。教坊曾隶属太常寺,后直接隶属宫廷,主要传习、管理宫廷俗乐。唐初只有内教坊,到唐玄宗时,又在长安和洛阳各设外教坊两处。其中长安的左教坊主舞,右教坊主歌。
 
由于服务于宫廷,这些音乐机构都规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以此确定乐人的分工和等级。比如说大乐署的乐工学习时限一般为10年,如果考后不合格,可以延长5年再考核。在这15年中,他们必须通过5次上考和7次中考。对于不同的学习内容,学习的时限又有所不同,如难度最高的“大部伎”学三年,“部伎”学两年,“小部伎”学一年。考核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乐人的升迁,在宫廷音乐中,燕乐的坐部伎地位最高,如果考查不合格,就降入立部伎,再差的话就只能学地位最低的雅乐了。另据《教坊记》记载,内教坊中的伎女分为3个等级,第一级是宜春院的“内人”,也叫“前头人”,她们才艺出众,经常在皇帝面前表演;第二级是“宫人”,技艺稍次;最低一级是平民出身的“弹家”,学习琵琶、三弦、筝、箜篌等乐器。
 
唐朝的宫廷乐人数量很多,在唐玄宗时,仅长安的教坊艺人就曾达到一万多人。这些宫廷乐人除前朝的乐工之外,很多是民间艺人,还有一些是由于家人得罪受到牵连才被贬为乐户,另有一些选自平民家庭。他们在宫中的地位相当于奴婢,是供统治者享乐的工具,可随意买卖。只有少数人得到皇帝的赏识。在安史之乱后,大量的宫廷乐工流入民间,他们或乞讨为生,或出家为僧,结局十分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