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与哲学

音乐是儒家文化重要的一部分,作为“八音之首”的琴,自然纳入了儒家文化以音乐治国治心的范畴。“琴者,禁也。禁止于邪,以正人心,感发善念。”意思是琴就是制止邪念、感发善念的工具。与之相关的言论还有很多,如《新语·无为》中就说昔日虞舜治天下,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看似毫无治国忧民之心,可是天下太平。范仲淹更是直接说:“将治四海先治琴。”可见将琴作为治国治心的工具,是儒家对于琴最为普遍的认识。正是由于这个认识,儒家格外强调琴的“平和”与“中和”。徐上瀛在《溪山琴况》中说古琴演奏“其所首重者,和也”,“凡弦上之取音,惟贵中和”,“不轻不重者,中和之音也”。
 
道家对琴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老子的“大音希声”和“淡兮其无味”;一是庄子的“鼓琴足以自娱”和“得意而忘言”。“大音希声”使得“希声”之境成为众多琴人追求的目标;“淡兮其无味”使得琴形成“淡和”的审美风格;“鼓琴足以自娱”使得琴从儒家教化的桎梏中摆脱出来,后被李贽发展成为“琴者,心也,琴者,吟也,所以吟其心也”。“得意而忘言”则使追求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成了古琴音乐审美的重要特征。 
 
佛教和儒家道家一样讲求修身,要修身就得静气、摒弃杂念,而琴是极好的修身工具。《溪山琴况》中说“修其清净贞正,而藉琴以明心见性”。这实际上与儒家的“古今圣贤玩琴以养心”相通;佛教追求六根清净、遗世独立的境界,不但影响了琴的演奏,同时使得琴的审美特征向清、远、古、雅、淡、和的方向发展。这与儒家的“平和”,道家的“淡和”相通。可见对于琴,儒、道、佛三家颇有共通之处,因此,琴才得以成为中国特殊的一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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