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首法定的国歌出现在什么时候?
中国第一首法定国歌颁布于清宣统三年八月十三日,即公历1911年10月4日,名字叫《巩金瓯》。“巩”是巩固的意思,“金瓯”就是金子做的盆,在中国古代比喻疆土的完整坚固,也泛指国土。所以歌名的意思就是巩固清王朝的万里江山。但滑稽的是,这首国歌颁布6天后武昌起义就爆发了,清朝也随之灭亡。因此,后世人们称之为“丧曲”。
其实,早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朝陆军部成立时,就谱制了一首陆军军歌《颂龙旗》,政府将它暂定为清朝国歌,也就是代国歌。
后来,清朝驻英大使曾纪泽看到西方国家在公共礼仪场合演奏国歌,觉得清朝也应该有本国的国歌,因此特地上奏了一份《国乐草案》,但未得到朝廷的批准。几年后,曾到日本考察过音乐的礼部官员曹广权又上呈拟订国乐的办法,得到了同意,典礼院便开始了国乐的制定工作。大家参考了英、美、法、德、俄、日等国国歌,最终由海军部参谋官、近代著名思想家严复作词,禁卫军军官、皇室成员傅侗编曲,作成了这首《巩金瓯》,其曲谱旋律来自康熙、乾隆年间的宫廷曲调。
需要指出的是,这首国歌清廷只称为“国乐”,没有定具体的歌名,后来是仿照《诗经》的取名方式,用首句“巩金瓯”当作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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