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绖也者,实也。掘中而浴,毁灶以缀足;及葬,毁宗躐行,出于大门,殷道也。学者行之。子柳之母死,子硕请具。子柳曰:“何以哉?”子硕曰:“请粥庶弟之母。”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之母以葬其母也?不可。”既葬,子硕欲以赙布之余具祭器。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请班诸兄弟之贫者。”
本段为《礼记》:檀弓上
【原文】
幼名①,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绖也者,实也。掘中(liù)②而浴,毁灶以缀(chuò)③足;及葬,毁宗躐(liè)④行,出于大门,殷道也。学者行之。子柳之母死,子硕请具。子柳曰:“何以哉?”子硕曰:“请粥庶弟之母。”子柳曰:“如之何其粥⑤人之母以葬其母也?不可。”既葬,子硕欲以赙布⑥之余具祭器。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请班⑦诸兄弟之贫者。”
【注释】
①名:起名,作动词用。
②中霤(liù):泛指流下屋檐的雨水。中霤:此处代指寝室中央。
③缀(chuò):拘系。
④躐(liè):践,踏。躐行,殷代贵族的一种葬礼,谓灵柩经过行路神坛如生时,祈求途中安稳。
⑤粥:通“鬻”,卖,这里是嫁的意思。
⑥赙布:赙,拿钱财帮助别人办理丧事。布,古代钱币。
⑦班:通“颁”,发放。
【翻译】
小的时候称呼名子。等到二十岁举行冠礼以后,则称呼其字。五十岁之后就会称呼其排行,或伯或仲或叔或季。死后称其谥号。这是周朝的制度。经是有实际内容的,那就是表示内心的哀戚。在正寝中央挖坑来浴尸,把灶拆毁,用砖头将死者的脚束缚;等到出葬之日,毁掉庙墙而凌越行神之位,直接将柩车拉出大门,不经过中门,这是殷朝的制度。跟着孔子学习的人,往往效法殷制。子柳的母亲去世了,弟弟子硕想要置办葬具。子柳说:“钱从哪里来呢?”子硕说:“我们将庶弟的母亲卖了吧。”子柳说:“我们怎么能为了葬自己的母亲将别人的母亲卖了呢?这万万不可。”埋罢母亲,子硕想用剩下的亲朋赠送助办丧事的钱财置办祭器,子柳说:“这也使不得。我听说过,真正的君子是不会依靠办丧事发家致富的。我们得将剩下的财物分给贫困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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