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1039~1112),字子由,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1086)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后因上书反对时政出知汝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崇宁三年(1104)在颍川定居,自号“颍滨遗老”,以读书著述、默坐参禅为事。死后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本篇是苏辙为应制举所进二十五篇策论中的一篇。文章认为六国为秦所灭亡的原因在于山东六国没有互助,背盟败约,互相残杀,从而导致了最后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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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太尉指的是北宋名臣韩琦,他威望极高,在当时深为世人尊重。苏辙在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考中了进士,之后不久写信给韩琦,委婉表达了希望得到韩琦接见的愿望。本文先叙述自己的文学见解,以孟子的“浩然正气”和司马迁的“奇气”说明文学与志气之间的关系;然后写自己在学问上所处的困境,以及表达对韩琦的崇敬和尊重;文末,点明上书的本意,期望得到韩琦的重视和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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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丰二年(1079),苏轼因“乌台诗案”贬黄州(今湖北黄冈),苏辙因上书营救苏轼而获罪,被贬往筠州(治所在今江西高安),兄弟二人时有书简往来,以诗文互慰。元丰六年(1083),与苏轼同谪居黄州的张梦得为观览江流,在住所西南建造了一座亭子,苏轼为它取名为“快哉亭”,本篇则是苏辙为快哉亭作的记文,寄托了作者不以得失为怀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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