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墨子曰:方今之时,复古之民始生,未有正长之时,盖其语曰:“之人异义。”是以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其人数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故相交非也。内之父子兄弟作怨仇,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至乎舍余力,不以相劳,隐匿良道,不以相教,腐余财不以相分,之乱也,至如禽兽然,无君臣上下长幼之节、父子兄弟之礼,是以天下乱焉。
明乎民之无正长以一同天下之义,而天下乱也。是故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以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天子既以立矣,以为唯其耳目之请①,不能独一同天下之义,是故选择天下赞阅、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置以为三公,与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天子三公既已立矣,以为天下博大,山林远土之民,不可得而一也,是故靡分天下,设以为万诸侯国君,使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国君既已立矣,又以为唯其耳目之请,不能一同其国之义,是故择其国之贤者,置以为左右将军大夫,以远至乎乡里之长与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天子、诸侯之君、民之正长,既已定矣,天子为发政施教曰:“凡闻见善者,必以告其上;闻见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己有善,傍荐之;上有过,规谏之。尚同义其上,而毋有下比之心。上得则赏之,万民闻则誉之。意若闻见善,不以告其上;闻见不善,亦不以告其上。上之所是不能是,上之所非不能非。己有善不能傍荐②之,上有过不能规谏之。下比而非其上者,上得则诛罚之,万民闻则非毁之。”故古者圣王之为刑政赏誉也,甚明察以审信。是以举天下之人,皆欲得上之赏誉而畏上之毁罚。
【注释】
① 请:通“情”。
② 傍荐:广为推荐。傍,同“旁”。
【翻译】
墨子说:与现在相比,远古初有人类还没有行政长官的时候,人们的语言所表达的意思是各不相同的,那时候一个人有一种意思,十个人有十种意思,一百个人有一百种意思,人数越多,意思也就越多。而且每人都认为自己的意思是对的,认为别人的是错的,所以相互攻击。在一个家庭内,父子、兄弟相互怨恨,人心离散,不能和睦相处。以致有余力的不愿意帮助别人,有好的道理也隐藏起来,不愿意教给别人,有多余的财物腐烂了,也不愿意分给别人,因此天下混乱,如同禽兽一般,没有君臣、上下、长幼的区别,没有父子、兄弟之间的礼节,因此天下大乱。
明白了百姓没有行政长官来统一天下的意见,天下就会大乱,所以就选择天下的贤才、圣智和口才好的人,推举他为天子,让他担当起统一天下不同意见的重任。天子已经有了,只是觉得一个人的见闻有限,无论如何不能够统一天下的意见,所以就选择天下人民赞赏的贤才、圣智和口才好的人,推举为三公,参与从事统一天下的意见。天子、三公已经立定了,又因天下地域太广,远方山野的人民,不可能得到统一,所以划分天下,设立了数以万计的诸侯国君,让他们从事于统一他们各国的意见。诸侯国君既然已经有了,认为仅以他自己耳目所闻所见的实情,尚不能统一一国的意见,所以又在他们国内选择一些贤人,立为国君左右的将军、大夫,以及远至乡里之长,让他们参加从事统一国内的意见的工作。
天子、诸侯国君、人民的行政长官既然已经确定,天子就发布政令,说:“凡听到或看到好的典型,一定要向上级报告;凡听到或看到不好的典型,也必须报告给上级。上级认为是对的,必须也加以肯定;上级认为是错的,也必须加以否定。自己有好的想法,要及时向上报告;上级有了过失,要批评和规劝。与上级意见保持一致,而不能有与下面勾结的私心。这样,上级得知就会赏赐他,百姓听见了就会赞美他。假如听到或看到好的典型,而不报告给上级;凡听到或看到不好的典型,也不报告给上级。上级认为对的,不肯认同,上级认为错的,不肯否定。自己有好的想法也不能及时地给上级建议,上面有过失也不批评也不规谏。与下面勾结而毁谤上级,凡是遇到这种情况就要予以惩处,百姓听见了也要谴责他们。”所以古代圣王制定刑法赏誉,都非常明察而且从实际出发。因此凡是天下的百姓,都希望得到上级的赏赐赞扬,而害怕上级的批评与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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