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鸭(凫)
所属分类:第十六卷 禽部
【释名】
又称野鹜、沉凫。
【集解】
[时珍说]生长在江淮以南的江河湖泊中。常常几百只结群飞行,它们飞行时发出的声音如起风下雨,它糟蹋庄稼。陆玑《诗疏》载,野鸭比鸭小,羽毛青白夹杂,背部有纹理,嘴短尾长,脚小掌红,体形肥胖耐寒冷。海中有一种野鸭,头上长冠,相传为石首鱼化生的。这种鸭宜冬天捕来食用。
肉〔气味〕甘,凉,无毒。
【主治】
补中益气,平胃消食,杀虫。清热解毒,消水肿。不宜与胡桃、木耳、豆豉同食。
血〔主治〕杀虫解毒,催吐。
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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