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父在,孙见于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无辞。食子者,三年而出,见于公宫则劬。大夫之子有食母,士之妻自养其子。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见。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嫡子庶子已食而见,必循其首。

【原文】
 
凡父①在,孙见于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无辞。食子者,三年而出,见于公宫则劬(qú)②。大夫之子有食母③,士之妻自养其子。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见。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嫡子庶子已食而见,必循其首。
 
【注释】
 
①父:生子者之父,于幼儿则为祖。
 
②劬(qú):此指慰劳。
 
③食母:乳母。
 
【翻译】
 
凡是幼儿的祖父健在,到了三月月末之时,都应举行拜见祖父之礼,这时祖父给幼儿取名,拜见的礼数和儿子拜见父亲是一样的。但是唯一不同的是没有相应的应对之词罢了。为君王之子喂奶的士妻或大夫之妾,过了三年之后才可以回家。回家前,君王会接见他们并且加以赏赐,以表慰劳。大夫之子有乳母喂养,士的妻地位卑贱,自己生由自己喂养。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一般生下三个月之后可能与父亲相见,但也有十天之后相见的。如果生下的是长子,那是正统,相见之礼就在夫妻进食前举办,父亲还要拉住幼儿的右手;如果幼儿是嫡子、庶子,不是正统,相见之礼就等夫妻进食后在举办,见面的时候只需要抚摸幼儿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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