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为 : 墨子 · 节葬(下) 篇

【原文】

此求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天鬼神之福,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苟贫,是粢盛酒醴不净洁也;若苟寡,是事上天鬼神者寡也;若苟乱,是祭祀不时度也。今又禁止事上天鬼神,若此,上天鬼神始得从上抚之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孰愈?”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无择也。”则惟上天鬼神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则岂不亦乃其所哉!

故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①耕之亩,则止矣。”死则既已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圣王之法也。
【注释】
① “参”同“叁”。

【翻译】

用厚葬久丧这个方法来禁止大国攻打小国,已经不可能了。那么,用它来求得上天、鬼神赐福,也许可以吧?这种说法也是不行的。现在以主张厚葬久丧的人主持政务,国家必定贫穷,人民必定减少,刑法政治必定混乱。如果国家贫穷,那么祭祀的粢盛酒醴就不洁净;如果人民减少,那么敬拜上天、鬼神的人就少了;如果刑政混乱,那么祭祀就不能准时了。现在又禁止敬事上天鬼神。而实行这样的政策,上天、鬼神就会在天上扪心自问说:“我拥有这些人和没有这些人,有什么两样呢?”回答说:“我拥有这些人与没有这些人,没有区别。”那么,即使上天、鬼神就降下灾祸并抛弃他们,不也是理所当然吗?

所以古代圣王制定埋葬的原则,即是:棺木三寸厚,能够让尸体在里面腐烂就行;衣服被褥三件,足以掩盖可怕的尸形就行。及至埋葬,最深不要接触地下水源,离开地面的高度以尸体的气味不散发到地面为度,坟地宽广三尺,就够了。死者既已埋葬,活着的人就不要不止声地哭泣,导致生病而要赶快从事生产,人人各尽所能,用以互利互惠。这就是圣王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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