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诸男女①有守于城上者,什六弩、四兵。丁女子、老少,人一矛。卒有惊事,中军疾击鼓者三,城上道路、里中巷街,皆无得行,行者斩。女子到大军,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无并行。皆就其守②,不从令者斩。离守者三日而一徇,而所以备奸也。里正与③皆守宿里门,吏行其部,至里门,正与开门内吏,与行父老之守及穷巷幽间无人之处。奸民之所谋为外心,罪车裂。正与父老及吏主部者,不得,皆斩;得之,除,又赏之黄金,人二镒。大将使使人行守④,长夜五循行,短夜三循行。四面之吏亦皆自行其守,如大将之行,不从令者斩。
【注释】
① “女”应作“子”。
② 就其守:坚守自己的岗位。
③ “与”后脱“父老”二字。
④ “使”应作“信”,使使人:应为“使信人”,派遣亲信。
【翻译】
在城上防守的男子,每十人中,六人拿弓箭,其余四人拿其他兵器。参加防卫的女子、老人和少年每人执一矛。突然间有紧急事情,中军赶快击鼓三次,城上道路、城内大街小巷都要禁止通行,擅自行动的斩掉。女子参与大军行动时,男子走左边,女子走右边,不许并排一起行走。所有军民都要坚守各自的岗位,不听从命令的要杀掉。对擅自离开防守岗位的要三天查询一次,以防止作弊。里长和居民中年长的人都要日夜守护各街巷进出口,部吏巡行到他们划分的地方,到进出口,头人开门接待部吏,陪同巡查各居民父老所守的岗位和小巷中偏僻无人的地方。生有外心、图谋通敌的奸民,处以车裂刑法杀掉。里长和负责守护街巷的居民以及负责这一地方的部吏,没有预先发觉和抓获图谋通敌的人,一律处以死刑;如果能及时发现和抓获,免罪之外,每人还得到赏金四十八两。大将派亲信巡查每一个防守区域,夜长时每晚巡查五次,夜短时每晚巡查三次。防守四方的将领都要像大将一样巡查各自的区域,不执行命令的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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