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①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②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以遗后世。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③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
【注释】
① 十重:十倍。
② 情:通“诚”,确实。
③ 奚说:怎么解释。
【翻译】
杀一个人,叫作不义,必定有一项死罪。如果按照此种说法类推,杀掉十个人,有十倍不义,则必然有十重死罪了;杀掉百个人,有百倍不义,则必然有百重死罪了。对这些事,天下的君子都知道并且指责它,称他为不义。但是现今有人大规模地攻打别人的国家做出不义之事,却不知道指责其错误,反而称赞他,并称之为义举。他们确实不懂得那是不义的,所以记载那些称赞攻国的话遗留给后代。倘若他们知道那是不义的,又怎么解释记载这些不义之事,用来遗留给后代呢?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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