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真尝为徒,扶风王骏以五百疋布赎之,既而用为从事中郎。当时以为美事。

【原文】

22.刘道真①尝为徒②,扶风王骏③以五百疋④布赎之,既而用为从事中郎。当时以为美事。

【注释】

①刘道真:刘宝(?—301),字道真,今山东邹城市郭里镇人。西晋军事将领,文学家。

②徒:服劳役的罪犯。

③扶风王骏:扶风王司马骏(232—286),字子臧。西晋时期将领、藩王,晋宣帝司马懿第七子,是个受百姓爱戴的将领。

④疋(pǐ):同“匹”,意为相当,相配;另做量词,用于计量整卷的绸布或用于计量马、骡等。

【翻译】

刘宝曾经是一位被罚服劳役的罪犯,扶风王司马骏用五百匹布把他赎了出来,之后任用他做从事中郎。当时的人们都把这件事当成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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