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女

本文出自《聊斋志异》卷十二

【原文】
 
博兴民王某,有女及笄。势豪某窥其姿,伺女出,掠去,无知者。至家逼淫,女号嘶撑拒,某缢杀之。门外故有深渊,遂以石系尸,沉其中。王觅女不得,计无所施。天忽雨,雷电绕豪家,霹雳一声,龙下攫豪首去。天晴,渊中女尸浮出,一手捉人头,审视,则豪头也。官知,鞫其家人,始得其情。龙,其女之所化与?不然,何以能尔也?奇哉!
 
【翻译】
 
博兴县的乡民王某,有个女儿到了结婚的年龄。当地一个恶霸看中王女的姿色,便趁她出门的时候,把她抢走,没有一个人发觉。恶霸将她带到家中,就要强奸,王女大声哭喊,拚死抵抗,恶霸就把她给勒死了。他家门外原来有一个深渊,恶霸就把石头绑在尸体上,沉到了深渊里。王某到处寻找女儿,都没有找到,无计可施。忽然,天下起雨来,雷电围绕在恶霸家的上空,只听一声霹雳,一条龙飞下来,夺下恶霸的首级就飞走了。天空放晴以后,深渊中浮起一具女尸,一只手上还捉着一颗人头,仔细一看,正是恶霸的人头。官府知道这事以后,就拘来恶霸的家里人审问,这才查明了事情的真相。那条龙难道是王女变成的吗?不然的话,怎么会这么做呢?太奇怪了啊!
 
【点评】
 
本篇文笔凌厉夭矫,不啻是一篇刺向势豪的檄文长枪。民女被势豪所掠,借助于“龙”,“攫豪首去”,浪漫,豪气,但也反证出现实社会的无奈。现实社会中百姓的无助无奈,是文学作品中百姓变成强者的浪漫想象的触媒。蒲松龄在《向杲》篇的“异史氏曰”中说:“借人之杀以为生,仙人之术亦神哉!然天下事足发指者多矣。使怨者常为人,恨不令暂作虎!”就说出了这类作品创作的动力所在。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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