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鬼

本文出自《聊斋志异》卷十一

【原文】
 
胶州李总镇,买二黑鬼,其黑如漆。足革粗厚,立刃为途,往来其上,毫无所损。总镇配以娼,生子而白,僚仆戏之,谓非其种。黑鬼亦疑,因杀其子,检骨尽黑,始悔焉。公每令两鬼对舞,神情亦可观也。
 
【翻译】
 
胶州的李总兵,买了两个黑鬼,黑得像漆一样。他们脚底的皮又粗又厚,用尖刀排成道,他们在上面来来往往,一点儿损伤也没有。李总兵把娼妓配给他们,生下的孩子皮肤是白的,其他的仆人拿他们开玩笑,说孩子不是他们亲生的。黑鬼也觉得可疑,便杀了孩子,一检查,发现骨头全是黑的,这才懊悔不已。李总兵每次让两个黑鬼相对跳舞,神情舞姿也十分耐看。
 
【点评】
 
蒲松龄时代,正是西方贩卖黑人奴隶贸易的鼎盛时期,所以本篇中的所谓“二黑鬼”,大概就是黑人奴隶。而胶州位于胶州湾畔,东临即墨,北接平度,西靠高密,西南临诸城,南与青岛的黄岛区接壤,唐宋时期是全国五大商埠之一,北方唯一的通商口岸。因此李总镇买下的“二黑鬼”的确有黑人奴隶的可能。不过,说“生子而白”可能实有,说“检骨尽黑”,大概完全是传闻。本篇故事在赵翼的《檐曝杂记》“诸番”条中,“黑鬼”径直改为“黑奴”。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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