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谳
本文出自《聊斋志异》卷八
【原文】
青州居民范小山,贩笔为业,行贾未归。四月间,妻贺氏独居,夜为盗所杀。是夜微雨,泥中遗诗扇一柄,乃王晟之赠吴蜚卿者。晟,不知何人;吴,益都之素封,与范同里,平日颇有佻达之行,故里党共信之。郡县拘质,坚不伏,惨被械梏,诬以成案。驳解往复,历十馀官,更无异议。吴亦自分必死,嘱其妻罄竭所有,以济茕独。有向其门诵佛千者,给以絮袴,至万者絮袄。于是乞丐如市,佛号声闻十馀里。因而家骤贫,惟日货田产,以给资斧。阴赂监者使市鸩。夜梦神人告之曰:“子勿死,曩日‘外边凶’,目下‘里边吉’矣。”再睡,又言,以是不果死。
无何,周元亮先生分守是道,录囚至吴,若有所思。因问:“吴某杀人,有何确据?”范以扇对。先生熟视扇,便问:“王晟何人?”并云不知。又将爰书细阅一过,立命脱其死械,自监移之仓。范力争之,怒曰:“尔欲妄杀一人便了却耶?抑将得仇人而甘心耶?”众疑先生私吴,俱莫敢言。先生标朱签,立拘南郭某肆主人。主人惧,莫知所以。至则问曰:“肆壁有东莞李秀诗,何时题耶?”答云:“旧岁提学按临,有日照二三秀才,饮醉留题,不知所居何里。”遂遣役至日照,坐拘李秀。数日,秀至。怒曰:“既作秀才,奈何谋杀人?”秀顿首错愕,曰:“无之!”先生掷扇下,令其自视,曰:“明系尔作,何诡托王晟?”秀审视曰:“诗真某作,字实非某书。”曰:“既知汝诗,当即汝友。谁书者?”秀曰:“迹似沂州王佐。”乃遣役关拘王佐。佐至,呵之如秀状。佐供:“此益都铁商张成索某书者,云晟其表兄也。”先生曰:“盗在此矣。”执成至,一讯遂伏。
先是,成窥贺美,欲挑之,恐不谐。念托于吴,必人所共信,故伪为吴扇,执而往。谐则自认,不谐则嫁名于吴,而实不期至于杀也。逾垣入,逼妇。妇因独居,常以刀自卫。既觉,捉成衣,操刀而起。成惧,夺其刀。妇力挽,令不得脱,且号。成益窘,遂杀之,委扇而去。三年冤狱,一朝而雪,无不诵神明者。吴始悟“里边吉”乃“周”字也。然终莫解其故。
后邑绅乘间请之,笑曰:“此最易知。细阅爰书,贺被杀在四月上旬,是夜阴雨,天气犹寒,扇乃不急之物,岂有忙迫之时,反携此以增累者,其嫁祸可知。向避雨南郭,见题壁诗与箑头之作,口角相类,故妄度李生,果因是而得真盗。”闻者叹服。
异史氏曰:天下事,入之深者,当其无,有有之用。词赋文章,华国之具也,而先生以相天下士,称孙阳焉。岂非入其中深乎?而不谓相士之道,移于折狱。《易》曰:“知几其神。”先生有之矣。
【翻译】
青州居民范小山,以贩卖毛笔为业,在外经商未归。四月间,他的妻子贺氏独居,夜间被强盗杀死。这夜曾下小雨,在泥水中遗留了一柄题着诗的扇子,是王晟赠给吴蜚卿的。王晟,不知是什么人;吴蜚卿则是青州的一个富户,和范小山同村,平日有轻佻放达的行为,因此同村的人都认为是他杀的人。官府把吴蜚卿抓来审问,他坚决不承认,被严刑拷打,才屈打成招定了案。后来又在县里、府里反复审理,经过十几位官员的手,再没有异议。吴蜚卿自料必死无疑,就嘱咐妻子用尽家中的一切财物,去救济那些穷困孤寡之人。有到他家门口念一千遍“阿弥陀佛”的人,赠给棉裤一条,念一万遍的,赠给棉袄一件。于是上门的乞丐成群结队,念佛的声音十几里外都能听到。因而吴家骤然变穷,只有靠一点点儿出卖田产,维持日常生活。吴蜚卿暗中贿赂狱卒,让他们买毒药准备自杀。夜间忽然梦见神人对他说:“你不要死,往日‘外边凶’,眼下是‘里边吉’了。”再睡,又梦见神人来说这句话,因此他就没自杀。
不久,周元亮先生出任青州海防道,审阅囚犯案卷看到吴蜚卿的名字时,若有所思。他因而问道:“吴某杀人,有何确凿证据?”范小山说有扇子为证。周先生仔细审视扇子,问道:“王晟是什么人?”都说不知道。周先生又把案卷仔细看了一遍,立即下令解除吴蜚卿的死囚枷锁,从死囚监转到普通牢房。范小山竭力和周先生争辩,周先生生气地说:“你是想胡乱杀一个人就了事呢?还是找到真正的仇人才甘心呢?”众人都怀疑周先生在袒护吴蜚卿,没有人敢说话。周先生发出红签,立时命令拘押南门外开店的店主。店主很害怕,不知是为什么。店主来了以后,周先生问道:“你店内的墙上有东莞李秀的诗,是什么时候题写的?”店主回答说:“去年提学来视察,有日照的几位秀才,喝醉酒题写的,不知他们住在什么村。”于是派遣差役到日照,去拘捕李秀。过了几天,李秀到堂。周先生愤怒地问:“既然身为秀才,为什么要杀人?”李秀十分惊愕,叩头说:“我没有杀人啊!”周先生把扇子扔到李秀面前,让他自己看,并说:“明明是你写的诗,为什么假托王晟?”李秀仔细看了看说:“诗确实是我作的,字却不是我写的。”周先生说:“既然知道你的诗,应当就是你的朋友。看看是谁的字?”李秀说:“从笔迹看,好像是沂州王佐写的。”于是派衙役去发公函拘捕王佐。王佐到堂,周先生像呵斥李秀那样训斥他。王佐供认说:“这是益都铁商张成求我写的,说王晟是他的表兄。”周先生说:“杀人凶手就在这里。”把张成抓来,一审问他就招认了。
此前,张成看到贺氏长得漂亮,想勾搭她,又恐怕不能成功。他就心想假如假装成吴蜚卿,人们一定会相信,所以伪造了一把吴蜚卿的扇子,拿着去了。事情成功就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不成就嫁祸于吴蜚卿,但没有想到会杀人。张成先跳墙进了范家,要逼迫贺氏成奸。贺氏因独居,经常在身边放一把刀用来自卫。她发觉有坏人,立即抓住张成的衣服,拿着刀跳起来。张成害怕了,就去夺刀。贺氏用力抓住张成不放,并且大声喊叫。张成更加慌乱,就杀死贺氏,丢下扇子逃走了。三年的冤狱,一朝得到昭雪,没有人不称颂周先生神明。这时吴蜚卿才醒悟神人梦中说的“里边吉”就是“周”字。但他始终不明白周先生是如何破案的。
后来县城的一位士绅找了一个机会向周先生请教,周先生笑着说:“这容易极了。我仔细看那些案件文书,贺氏被杀在四月上旬,当夜是阴雨天,天气还很寒冷,扇子还用不着,岂有在慌乱急迫之时,反而带着它增添累赘呢,以此看来必想嫁祸他人。前些时我在南门外避雨,见到那店铺墙上的题诗和扇子上的诗口气相似,所以大胆怀疑是李秀,果然一步步得到了真凶。”听的人都感叹佩服。
异史氏说:天下的事,深入钻研的人,看似无用的东西就成了有用的东西。词赋文章,本是用来歌舞升平的,先生却用来考察天下的读书人,可称为相士的伯乐。难道这不是钻研得很深吗?而没想到先生又把相士的方法用于断案。《易经》曰:“知几其神。”先生就达到这种程度了。
【点评】
本篇写的是能吏周亮工以凶杀案现场遗留的一柄诗扇为线索展开调查,最终昭雪冤案的故事。然而本案也有漏洞。扇子仅是现场留下的线索,青州原审官吏认定扇子上的署名者即持有者,持有者即杀人者,固然轻率,而周亮工认为扇子的实际持有者即为杀人者也有漏洞,因为毕竟扇子不是杀人凶器,仅只是现场有价值的遗留物,在扇子和凶手之间的联系上,如果要构成证物的链条还有许多环节需要补充侦破,而侦破的手段往往在主审官认定有罪之后同样只有“惨被械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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