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孽

本文出自《聊斋志异》卷一

【原文】
 
张姓暴卒,随鬼使去,见冥王。王稽簿,怒鬼使误捉,责令送归。张下,私浼鬼使,求观冥狱。鬼导历九幽,刀山、剑树,一一指点。末至一处,有一僧,扎股穿绳而倒悬之,号痛欲绝。近视,则其兄也。张见之惊哀,问:“何罪至此?”鬼曰:“是为僧,广募金钱,悉供淫赌,故罚之。欲脱此厄,须其自忏。”张既苏,疑兄已死。时其兄居兴福寺,因往探之。入门,便闻其号痛声。入室,见疮生股间,脓血崩溃,挂足壁上,宛然冥司倒悬状。骇问其故。曰:“挂之稍可,不则痛彻心腑。”张因告以所见。僧大骇,乃戒荤酒,虔诵经咒,半月寻愈。遂为戒僧。
 
异史氏曰:鬼狱渺茫,恶人每以自解,而不知昭昭之祸,即冥冥之罚也。可勿惧哉!
 
【翻译】
 
有个姓张的人突然死去了,他的魂魄随着鬼卒到阴间去见阎王。阎王查阅生死簿,发现是鬼卒误把他抓来的,就十分生气地下令叫鬼卒送他返回人间。这个姓张的人从阎王殿退下来以后,暗地里央求鬼卒带他去参观一下地狱。鬼卒于是带着他游历了九层地狱,什么刀山、剑树,都一一地指点给他。最后到了一个地方,见到一个和尚被人用绳子穿过了两条大腿,倒挂在那里,和尚大声地喊叫,痛得要死。姓张的人到近前一看,这和尚正是自己的哥哥。姓张的人见到哥哥这个样子,又惊吓又难过,就问鬼卒:“这个人犯了什么罪,以至于受到这么厉害的处罚?”鬼卒告诉他说:“这人作为一名和尚,大肆募集钱财,把募来的钱全都拿去供自己吃喝嫖赌,因此才如此惩罚他。要想解脱这惩罚,他自己必须诚心忏悔。”姓张的人苏醒过来以后,疑心自己的哥哥已经死去了。当时,他的哥哥住在兴福寺,他便前去探望哥哥。一进寺门,他就听到了喊痛的声音。进到房间里,只见哥哥的大腿之间长了脓疮,脓血崩裂,不断外流,双腿倒挂在墙上,就和在地狱里倒挂的情形完全一样。姓张的人惊骇地问哥哥为什么要这样倒挂双腿,他哥哥回答说:“只有把腿倒挂着,疼痛才能够稍稍减轻一些,否则痛得就像钻心挖肉一般。”姓张的人听后,就把自己在地狱里的所见所闻告诉了他。他哥哥一听就吓坏了,于是戒了荤、断了酒,开始虔诚地诵经念佛,半个月后腿上的疮逐渐痊愈了。从此以后,他就成了一个严守佛教戒律的和尚。
 
异史氏说:地狱渺茫不可推测,恶人常常用这个来自我宽慰解脱,他却不知道人世间的祸事,其实就是来自阴间的惩罚。这难道不令人畏惧吗?
 
【点评】
 
按照佛教和中国巫医的说法,现实中的生老病死都有相应的因果关系,病痛的折磨出于自己的造孽。小说写张姓和尚“疮生股间,脓血崩溃,挂足壁上”,被指是“广募金钱,悉供淫赌”的结果,是出于阴间的惩罚。而改过自新,病痛就自愈。故事荒诞,蒲松龄写作此篇无疑出于劝诫的目的。但据乾隆年间的《淄川县志》记载,县西三十里的冶头店确有兴福寺。如此,则此文所记,可能实有其事。一方面反映了当日寺庙广募金钱的腐败,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蒲松龄对于此类行为的切齿痛恨。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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